本书从社会保险法学原理、国际立法和中国社会保险立法三个方面,简述了社会保险法的理论和实务,引导学生和其他读者从法的角度研究社会保险问题,促进中国社会保险立法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本书是国内第一本社会保险法的专业教材。前言经济法是国家调整、规范和保障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从广义上讲,这种经济关系又包括国家对企业的经济管理关系;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关系和企业对外的经济交易关系。经济法的特点是内容浩繁,体系庞杂,涉及面广,动态变化大。在所有法律部门中,与经济法联系最为密切的是民法和商法。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商品交易和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商法是调整平等商事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和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民法、商法、经济法其紧密联系表现在学理的继承性、调整范围的局部重合性、调整内容的关联性、调整手段的融通性方面等等。但民商法与经济法、商法与经济法的区别,各自的调整范围、调整手段及内容又是法学界长期争论的问题。有的学者主张商法应独立于经济法而自成体系,有的学者主张经济法应涵括商法。从实际情况看,许多法律院系的课程设置及教材设置未将商法单列,现有的商法教材内容过于狭窄,仅局限于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证券法等,如此狭窄的内容是不能满足MBA的教学要求。无论各派立论、角度和观点如何,有一点是简单明确的,无论是民法、商法还是经济法,其中都包含着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对工商管理学院的学生来说都是必备的和有意义的。其实,国内已有的许多经济法和商法教材在内容上多有重合,且经济法教材的内容基本涵盖了商法内容。对于工商管理学院的学生来说,在教材内容上以部门法的划分标准和法学学理对“商法”与“经济法”的划分无多大实务意义。所以本教材紧紧围绕工商管理学院的教学需求,兼收商法与经济法的内容,以工商管理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素质和技能为教材内容的取舍导向。工商管理学院的学生未来的职业取向绝大多数是成为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如何适应并胜任未来的职业角色,在学习经济法这门内容庞杂又略显枯燥的MBA课程中如何掌握方法,得其重点,掌握实务性知识,以达事半功倍之效,我们认为,这正是本教材为工商管理学院学生的特殊定位所在。1.限于篇幅和课时限制,教材着重组合了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和企业对外经济交易的法律内容。宏观调控和税法内容只能留待其他课程解决。2.工商管理学院和法律院系讲授经济法的教学定位及培养目标不同。大学法律院系讲授经济法是为了培养法官、律师及法学研究人员,更重适甩法律、事后诊断以及操作法律的能力培养;工商管理学院经济法教学的兴奋点和教学目标定位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追求交易稳定、事前防范交易风险的知识和能力。这一区别体现在教材编写的风格和角度上就是重实务内容,使学生在无法学基础、课业负担沉重的情况下尽可能掌握可操作的和实用的经济法知识。3.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学习经济法之要旨何在?我们认为学习重点应放在学会交易准则,防范交易风险,追求交易稳定。更具体地说就是:不出错,掌握技术性规范;不受骗,防范风险;不越界,严格依法规范经营;以法保权,掌握法律武器及时保护自身权益。抓住上述四个中心,也许能从浩繁无边的内容中明确地找到为自己所需要所能用的经济法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