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摘(3)公正与确定性,上议院高等法官应该寻求做到公正吗?或者说,他们应该选择确定性吗?在50年代,在西蒙兹勋爵(I。ordsimonds)韵影响下,法律是静态的。但在瑞德勋爵的影响下,法律适度发展了。现在上议院高等法官的观点是不相同的。一些人赞成确定性,而不赞成公正。一些人赞成发展,而不赞成停步不前。很久以前,我就清楚地表明了我的观点。我常常把确定性看作一种不可捉摸的东西。(三)不再称作“发言”上议院高等法官的裁决书一直被称为“发言”。这是因为他们通常是在上议院的立法厅里开庭审案。上议院高等法官在发表意见时就像在议会辩论中的发言。在最后作出裁决时,一项动议就会提交到上议院,这和一次辩论后的做法是完全一样的。比如,上诉法院的一项判决要交由上议院批准,赞①附论(0biterDictum),是指法官在宣判时所表示的意见。这种意见对判案并不重要。它不属于判决的理由,因此并不形成有约束力的判例。但在以后的案件中可引用这些意见作为说服性典据。——译注成的人要说“赞成”,反对的人要说“反对”;有时上诉法院的判决被确认,有时则被推翻。现在裁决书绝对不是“发言”了。上议院现在不是在立法厅而是在委员会会议室里开庭审案。他们在那里听取各种陈述。但当他们拿出裁决书时,他们就在立法厅里开会。裁决书不再是发言,而是几篇论文。这些裁决书决不能以口头语言来表达。它们只能交给参与上诉的各方。它们有时很复杂,以致第一次读时都不大容易读懂,必须一个词一个词地加以研究和分析。所有这些都不可避免地会拖长裁决的时间。每一项原则的表述都不得不附加各种各样的例外。然后,律师、法官和法学家们就会对其进行仔细研究和评论,或表示赞成或提出批评。当然总是“怀有敬意”地提出批评。“怀有敬意”是个时髦用语,上议院高等法官在推翻下级法院的判决时常用这个用语。他们“怀着敬意”——有时是“怀着极大的敬意”,偶尔是“怀着极大可能的敬意”——地提出不同意见。这只是表示他们完全不同意的一种礼貌的说法。八、圣诞节时的家庭1982年圣诞节时,所有的儿女和孙子、孙女都来和我们一起过节,有些是在圣诞夜来的,有些是在节礼日那一天来的。但在圣诞节那一天,我们是在比肯菲尔德和年轻人一起过的。我当时为《星期日邮报》写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经报纸编辑作了少许改动,不过还是我写的内容。它讲述了我们小时候和现在是怎样过圣诞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