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本章概要
第一条 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作品的构成的范围
第四条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五条 不适用本法保护的对象
第六条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第七条 著作权的行政管理
第八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第二章 著作权
本章概要
第一节 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九条 著作权人的范围
第十条 著作权的内容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本节概要
第十一条 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
第十二条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第十三条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第十四条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第十五条 电影作品和以类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第十六条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第十七条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第十八条 原件所有权与作品著作权
第十九条 著作权的继受
第三节 权利的保护期
本节概要
第二十条 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
第二十一条 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
第四节 权利的限制
本节概要
第二十二条 合理使用
第二十三条 法定许可
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本章概要
第二十四条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第二十五条 著作权转让合同
第二十六条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中权利的界限
第二十七条 著作权使用费支付
第二十八条 取得他人著作权使用权者的权利限制
第四章 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五章 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六章 附则
附录
参考书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