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绪论
一、社会保障在当前的必要性
二、社会保障的可能性
三、联邦共和国宪法的基本规定
四、联邦共和国社会保障的形式
1.社会保险的意义
2.通过社会救济、青少年援助和社会调整进行的救济
3.供养
4.社会预算和社会待遇比率
五、社会保险的本质
六、德国社会保险的历史发展
七、超国家法和国家间的协定
1.什么是领土原则?有哪些特殊规定?
2.在国外工作适用哪些规定?
八、社会法典第1卷的一般规定
九、社会保险的法律基础
十、社会保险通则
1.社会法典第4卷规定的通则
(1)什么是对外影响?什么是对内影响?
(2)什么是微不足道的雇佣?
(3)什么是工作报酬?什么是劳动收入?
(4)保险费和待遇的收入标准是多么/
(5)雇主的告知义务,社会保险的总保险费
a.雇主的告知,征收部门的任务
b.诀主和雇员保险费负担的分配
(6)保险营运机构是怎样组织的?
(7)保险事务所有哪些任务?
2.社会保险待遇是怎样分配的?
3.按照待遇与康复相应法的规定有哪引起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待遇?
第二部分 社会疾病保险
一、导言
1.社会(法定)疾病保险有哪些好处?
2.我们应该知道哪引起疾病保险机构?
3.哪些规定应当注意?
二、疾病保险的受保险人
1.社会疾病保险包括哪些受保险人群体?
2.哪些群体有疾病保险义务?
(1)概况
(2)有保险义务的雇员应注意什么?
3.谁可以免除疾病保险。
4.谁可以自愿能加疾病保险?
5.家庭保险
……
第三部分 社会护理保险
第四部分 工人和职员的社会年金保险
第五部分 劳动促进——失业保险
第六部分 法定事故保险
第七部分 农民老年保障
第八部分 儿童和青少年援助
第九部分 家庭促进、子女津贴、养育津贴、养育假
第十部分 联邦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教育促进
第十一部分 战争受损害者供养和士兵供养,战争受损害赔偿,其他社会赠偿
第十二部分 社会救济
第十三部分 住房津贴
第十四部分 特殊的社会规定
第十五部分 社会法上的行政程序
第十六部分 社会法院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