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是一门既古老双年轻的学科。说它古老,是因为它的历史源远流长;说它年轻,是因为它今天仍然充满着生机和活力,在人们现实的思维和交际中起着其他学科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依据“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理论建构原则,我们分九章来安排《逻辑学教程》的教学体系。《逻辑学教程》的第一章介绍逻辑的对象、作用和对象、作用和历史,旨在为逻辑画一个总的轮廓,使读者对逻辑有一个概略的了解。《逻辑学教程》的第二章和第三章所讨论的问题,属于命题逻辑的范围。就命题逻辑而言,最简单、最基本的东西就是命题联结词,所以第二章就从联结词讲起。第三章讨论命题演算,它是命题逻辑的形式化、系统化。命题演算包括公理系统的自然推理系统,本章对这两大系统都作了简明扼要的介绍。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讨论谓词逻辑。谓词逻辑是在命题逻辑基础上为现代逻辑体系中的“细胞”。依据这样的分析思路,命题逻辑揭示了效推理,即以命题联结词为基础的推理的规律。但是,还有一类有效推理,它们无法用命题逻辑的理论给以说明,因为它们的有效性植根于命题的内部结构。因此,必须深入命题的内部;考察作为命题结构成分的题词、谓词和个体词,从而说明这一类推理的有效性,这便是谓词逻辑任务。第七章讨论模态逻辑,模态逻辑是在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基础上的进一步扩展。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对于折合明效性的讨论是以现实世界为参照系的,而模态推理的有效性则涉及可能世界。所以,与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相比,模态逻辑有关更为宽广的逻辑视野。本章的主要内容涉及非形式的模态命题逻辑元理念等等。第八章讨论归纳逻辑,包括传统的归纳逻辑与现代的归纳逻辑,其中前三节更多地属于“传统”的内容,后两节则较从一些“现代”的气息。归纳逻辑与前面第二至第七章所讨论的演绎逻辑属于不同的逻辑类型,但它对于培养人们的逻辑分析与推理能力同样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我们也在此作一个简要的介绍。第九章讨论语用逻辑。语用逻辑的着眼点是人类言语活动的交际性,它力图结合主体与语境来探讨语句的具体意义,因而是最为复杂和具体的。虽然逻辑学界对语用逻辑的性质、分类和核心概念有不少讨论,但语用逻辑的体系和内容至今还远远没有成型。我们之氢要在最后介绍这些尚不成熟的理论,无非是想帮助读者拓宽逻辑的视野,并在更广泛的层面上引起大家对新的逻辑领域的兴趣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