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印发的《规定》,鲜明地体现了党中央所强调的“反腐败要靠法制”的思想,用法规的形式规范了各级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到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方在作了明确规定。重点强调了违反责任制的党纪追究问题,把党纪追究的重点放在了领导者个人身上,即主要是追穷直接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个人的责任。《规定》紧紧抓住当前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重点突出,措施得力,从而大大增强了责任制的可操作性。贯彻《规定》精神,关键在于领导班子,在于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他们是贯彻落实的组织者、领导者,又是具体的执行者。各级党政领导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对于党风廉政建设,既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讲求实效;又要从自自做起,带头执行各顶制度和规定。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也要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贯彻《规定》精神,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切实领会《规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和思想实际,建立严格具体的考核,评等配套制度,保证责任制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切实执行。要把贯彻落实《规定》同解决群众困难结合起来,通过落实责任制,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坚决反对“好人主义”,维护《规定》的严肃性。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