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称《基本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全国性法律。自1990年4月颁布至今,已有十载。这套史无前例的法律,对“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思及中央政府授予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均作出了具体的宪制性规定。在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执行中国全国性法律,是香港特区所面对的重大挑战。自回归祖国以来,香港充分贯彻《基本法》,成功实践“一国两制”。香港特区政府恪守法治精神、捍卫司法独立,成绩显著,足证我们在健全的制度下,绝对有能力全面落实)的规定切实执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是长久的考验,全港市民必须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我深信,《中国内地、香港法律制度研究与比较》论文集问世后,会有助两地法律界加深了解内地与特区法制的异同,也可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基本法》所赋予的保障,对落实“一国两制”会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