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是西方两大法系之一大陆法系的发源地,现代世界法律中的许多重要法典、制度和原则,如近代历史上最早的民法典、刑法典、商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事诉讼法典等一大批成文法典,现代法中的破产、公司、公证人、商标、民事代理、诉讼保全等制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权分立、法不溯及既往、法官自由心证、正当防卫等原则,都起源于法国。人民主权理论、社会契约理论以及比较法研究运动,也诞生于法国。在现代社会中起重要作用的行政法院,也是法国大革命以后的产物。法国还为人类贡献了诸如博丹、孟德斯鸠、卢梭、萨来耶、惹尼等世界著名法学家。因此,学习法律,不能不学习法国法,不能不涉及法国法的起源及其历史演变。本书的出版目的就在于此,相信广大相关从事人员必能从中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