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拘形式自由自在地在有限的篇幅里试着向读者表达自己对某问题的思考,这便是散文。根据以上,有的评论家便概括说,散文可以叫作“闲谈的文学”。“闲谈”确实表达了散文的特点。其一,从内容方面说,“谈”必得有话题,即作者有一个核心思想要与读者交流。其二,从形式方面说,是“闲”、是“散”,这两点也就多多少少决定了散文篇幅的短。围绕这个根本特点,散文在形式上千变万化。在培根的笔下,语言被净化得完全围绕观念运行,作者在论述中甚至很少举例,标题本身就标明作者所关注的问题,如《说学》、《说逆境》、《说高位》等。培根式散文的后继者大有人在,如考利的《论贪婪》、约翰逊的《论言谈》、哥尔德斯密斯的《论衣着》、蒲柏的《论疾病》,乃至近现代康拉德的《戏剧审查官》、贝洛克的《脚注小议》、赫胥黎的《论舒适》或罗素的《论老之将至》。这种“论”可以是严肃的,如以上所举;它也可以是轻松幽默的,如《论说声“劳驾”》、《论男人的挥霍》。严肃也好,诙谐也好,无论如何,散文的一个基本要求是要有一个议题并围绕议题发挥观点,打开思路。根据以上所述,还可以说,散文中要发挥的思想观点不求科学论述的全面、系统和准确,只求作者有见地,只求对读者有所启发、有所愉悦,使其得到审美的快乐。因此散文在形式上不局限于“论”的“经典”形式。譬如,为达到效果,散文有时竟不惜以模糊为美、以模棱两可去挑起读者思想的火花。如吉恩·瑞斯的《话说不打落定歇着的鸟》和《我也在这儿住过》是多么微妙、多么曲折地提出阶级鸿沟问题。而斯威夫特的《芹曝之献》则说反话以鞭答统治者。其次,散文中要表达的思想观点不一定求新颖。试想,单就“死亡”这一主题就有多少人写过散文(还不算诗歌)——本集就收选了不止一篇。在散文中,题目是不怕重复的,怕的是没有作者自己独特的东西。最后,就内容而言,散文中议的问题本身也不要求“深刻”、“伟大”。从睡懒觉可以悟出做人的道理,如见雷·亨特的《寒晨起床小议》;从扫把的“盛衰荣辱”可以议出世态炎凉,如见斯威夫特的《扫帚说》。总之,从内容上说,散文不求科学性,不求题材新颖,不要求“重大”主题。它只求言之有物。但散文不是在传授任何知识。散文的作者有自己的特殊感受要传达给读者,因此他的信息里包含了作者自己的个性、人格、气质。小说家、剧作家可以“隐匿”自己,散文作者却不能。在读小说、观戏剧时,我们有可能被情节迷住而忘掉作者。在读散文时,我们则时时意识到作者的存在,听到他的心声,感受着他思想的闪光,也窥见他的偏见和乖僻。因此,散文最要求作家的真诚——没有真诚就没有个性的流露,也就没有散文。像兰姆的自述、吉辛的《我的藏书》、南丁格尔的《无所事事》和本集的许多选篇,都带有明显的个人色彩和浓厚的个人情绪。就是那些不直接写个人而是论某某问题的篇章里,也都在字里行间透着作者的个性,确是文如其人,如约翰逊的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康拉德对创作自由的执著。还有许多女性作家的或悲愤(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或泼辣(蒙太古夫人),或调皮(简·奥斯丁)。总之,散文里总是透着作者的个性,注入了他或她自己的生活或感情经历。有时,作家会在散文中不自觉地向我们暴露了他心中隐蔽的东西,如狄更斯的《夜游》不仅告诉了我们他的创作源泉,而且还揭示了他气质中深藏的诗意。实际上狄更斯是一位富有诗意和浪漫情调的作家,过分强调他的现实主义就会忽略这一点。同样,萨克雷在描写勃朗特的《最后一幅素描》一文中一反自己惯常的玩世不恭,字里行间对于这位崇拜过自己并把《简爱》献给自己的女作家流露了动人的温情。这就令人不得不想到当时的文化界围绕他们两人关系的一段猜测,因为无巧不成书,萨克雷偏偏有个疯妻关在楼顶上,而勃朗特自已恰恰当过女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