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危险,无保险”,为一般保险学者所主张;但近年多数危险管理之研究者,复进一步谓为:“无损失,无保险。”盖保险之机能,在于损失之补偿,进而达成经济生活安定之确保。自整个保险制度而言,应以确保经济生活安定为最终目标;自个别契约而言,当以损失补偿为主要效果。本书自当随之补充修正,以配合此等基本观念之递变。鉴于保险事业进步颇多,保险学术水准日高,企业界对于危险管理亦渐重视,本书原有内容将不足以满足社会需要。爰就平日搜集资料,参酌教学经验,扩大增订,以为因应。干虑一得,用飨同好。本书现共七篇二十六章,前四篇偏重于危险与保险基本原理之阐述,后三篇乃对企业、家庭及社会危险与保险主要业务相互关联之说明,期将理论实务兼容并纳。此外,本版中增列一项附录:为近年美国政府及企业界对企业员工老年退休年金计划之实施倡行甚力,特为推介,或能作为政府部门及企业界之借镜。本书承国立政治大学保险研究所陈克颖、彭金隆等多位同学之助,编制英汉索引,附列于后,特此志谢。全书共十四章,前八章偏重于一般理论之阐述,系总论性质;后六章就各种主要保险业务,分别加以申叙,系各论性质。期使理论与实务,熔冶于一炉,俾便前后参证,而窥知保险学之全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