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基本上是庄周(公元前369—前286年)及其后学所作的。全书现存三十三篇,分内篇七、外篇十五、杂篇十一。内篇的思想、文风都比较一致,当属庄周自著。外、杂篇则兼有其后学之作,还羼入了其他学派的个别篇章。因此,思想观点与内篇有多出入:政治上不仅主张绝对的无为,有时还主张上无为而下有为;在处世态度上,有宣扬混世的,也有赞成避世的;在人生观上,有提倡寡欲的,也有鼓吹纵欲的;在对待不同学派的态度上,有坚持混合齐同的,也有针锋相对的。本书作为建国后第一本《庄子》的新注,是为了给相当于高中毕业水平的读者提供一种较为通俗、浅白的解说,适应广大读者读《庄》的需求而出版的。初版至今已经十六年了,《庄子》研究的丰硕成果以及本人对庄子认识的变化,都需要进行修订。故在原本的基础上,参考时贤的有关论著,稍加修改。注解体例仍旧如下:一、本书中的《庄子》原文,以中华书局一九六一年七月版的《庄子集释》为底本,参阅其他,择善而从。凡于底本有所改动者,必在注中加以说明。二、每篇篇首有“导读”,概括该篇中心,指出其中的主要问题;每段之后有段意说明,而且必要时稍加评点。三、由于《庄子》文章义理玄虚,故除了对生字难词注明音义外,有些句子还根据上下文意略加串解。四、《庄子》的核心在内篇,故评注时内篇稍详而外、杂篇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