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我初次到中国,游历了北京、广州、上海、桂林、深圳、香港等城市。除了政治气氛,我的兴趣主要是在于会一会许多对我这么个“老外”抱着非常友好态度的人。实际上,我从少年时代就对中国书法有着极大的兴趣。我很高兴地看到了中国高水平的印刷品,而这一时期兴起的广告热潮则激起了我最大的兴趣。1997年我再次到中国。这是一次比较私人的旅行,因为我女儿在昆明上大学。这次走的路线是这样的:香港、广州、阳朔、昆明、大理、丽江。我和我的家人非常欣赏这些地方美丽的山水,同时惊叹于大城市的迅速发展。在昆明这个苏醒的城市,有壮观的玻璃巨厦、活跃的商业、繁忙的工作,以及巨大的广告路牌(在欧洲没有这么大,10年前在中国也没有),我对这些广告,有一种职业的敏感。在一个很大的范围内,设计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的缩影。由此,我们就接触到了《设计与蒙太奇》的内容:主题词、封面画、海报。而这一切的核心则是设计(Design)。在西方,设计已经成为一个充满无情竞争的社会的缩影。在这里,有获胜者,也有不少的失败者。谁胜谁负,往往取决于表现,取决于表达。随着生活标准的提高,人们除了对商品的性能提出要求,必然还会考虑它的质量和美感因素。设计因此也就成为了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在同等质量产品供大干求的情况下,产品的美学表现就成了促销的重要手段。对于我们设计家来说,必须让自己的作品引人人胜,让受众从语言和形式上受到吸引。这一点,同样适用于商品和政治海报。海报(广告)是一个画面(空间),它必须引人注目。当然,以我之见,广告也承担着道德上的使命,并且还必须遵守一定的美学原则。或者说,它的美学原则也应该受到重视。这两方面,即内容和美感的要素,都可以在我的作品中看到,至少我希望是这样。我认为,它们永远是相辅相成的。一个漂亮而缺乏内涵的广告是有害的。一个好的海报设计,其美感表现和美学形式颇似中国的书法。因此,我特别高兴这《设计与蒙太奇》能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出版。尽管我读不懂,它的形象和丰富性,令人感到新鲜和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