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放火罪
第二节 爆炸罪
第三节 投毒罪
第四节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第五节 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六节 交通肇事罪
第七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二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走私文物罪
第二节 走私淫秽物品罪
第三节 伪造货币罪
第四节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第五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六节 集资诈骗罪
第七节 票据诈骗罪
第八节 信用证诈骗罪
第九节 信用卡诈骗罪
第十节 保险诈骗罪
第十一节 偷税罪
第十二节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第十三节 假冒注册商标罪
第十四节 假冒专利罪
第十五节 合同诈骗罪
第三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 故意杀人罪
第二节 故意伤害罪
第三节 强奸罪
第四节 奸淫幼女罪
第五节 非法拘禁罪
第六节 绑架罪
第七节 拐卖妇女、儿童罪
第四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抢劫罪
第二节 盗窃罪
第三节 诈骗罪
第四节 抢夺罪
第五节 职务侵占罪
第六节 挪用资金罪
第七节 敲诈勒索罪
第五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