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高等法学教育成人教材,既然是教材,就有一定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必须比较完整、系统地阐述该学科最基本的内容,最基本的知识。从法学角度说,中国法律思想史是我国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而从史学角度说,它又是中国历史学史的一门专史,因而它是法学和史学的交叉学科。为适应成人教育的学习,本书有如下特点:第一,引文尽量用白话表述。成人学习有其特殊性,本书对古文献资料的引文,除少量需要用原文表述者之外,大部分引文都尽量用口语化。第二,重其所重,轻其所轻,每一门学科都有它的重点内容,否则就不成为其为科学,中国法律思想史是“思想”的史。法律思想史也不例外。本书突出了春秋战国和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的近现代的思想,是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在这期间,社会定型,思想相对凝固。在法律思想上,原创性思想较少,阐说前人思想较多,因此,本书减少这一时期的内容,是谓轻其所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