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章 公证制度概述
第一节 公证、公证法和公证法学
第二节 公证的任务
第三节 公证的效力
第四节 公证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章 公证机关、公证员
第一节 公证机关
第二节 公证员
第三节 公证员协会
第三章 公证机关的业务范围与公证管辖
第一节 公证机关的业务范围
第二节 公证管辖
第四章 公证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真实、合法原则
第二节 自愿公证与必须公证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节 直接原则
第四节 回避原则
第五节 保密原则
第六节 便民原则
第七节 使用本国和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第五章 公证程序
第一节 办理公证的一般程序
第二节 办理公证的特别程序
第三节 公证服务费的征收
第四节 涉港澳台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六章 涉外公证程序
第一节 涉外公证概述
第二节 涉外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七章 合同公证
第一节 适用合同法规范的合同公证
第二节 适用其他法律规范的合同公证
第八章 婚姻家庭、收养、继承等有关身份关系、
财产关系协议的公证
第一节 与婚姻家庭关系有关的公证
第二节 关于收养关系的公证
第三节 关于继承的公证
第四节 遗嘱公证
第九章 其他常见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和事实的公证
第一节 专利和商标公证
第二节 与股票有关的公证
第三节 法人资格公证和法人资信公证
第四节 招标投标、拍卖、开奖公证
第五节 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第六节 保全证据公证
第七节 提存公证
第八节 文书签名、印鉴及文书文本相符公证
第十章 公证复议程序
第一节 公证复议程序概述
第二节 公证复议程序的基本规则
第十一章 律师制度概述
第一节 律师制度的产生
第二节 国外律师制度概况
第三节 西方主要国家的律师制度
第四节 中国的律师制度
第十二章 律师的性质和任务
第一节 律师的性质
第二节 律师的任务
第十三章 律师资格与律师执业
第一节 律师资格的取得与管理
第二节 律师执业证的申领与管理
第三节 律师应具备的素质
第十四章 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遵守宪法和法律
第三节 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四节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五节 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第六节 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第十五章 律师的执业机构
第一节 律师执业机构概述
第二节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三节 律师事务所的种类及特征
第四节 律师事务所的任务及其内部管理体制
第五节 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在我国设立机构
的规定
第十六章 律师的管理体制
第一节 我国律师管理体制的形成及发展
第二节 建立新型律师管理体制的必然性
第三节 新型律师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
第四节 律师管理机关及组织的职责、地位与
作用
第十七章 执业律师的权利
第一节 执业律师的权利概述
第二节 执业律师的工作权利
第三节 执业律师的人身权利
第十八章 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
第一节 律师职业道德
第二节 律师执业纪律
第十九章 律师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律师的法律责任概述
第二节 律师的行政责任
第三节 律师的民事责任
第四节 律师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章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业务
第一节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
第二节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
第三节 刑事申诉中的律师代理
第二十一章 民事诉讼中的律师业务
第一节 民事诉讼中律师代理概述
第二节 诉前代理
第三节 第一审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第五节 再审案件的律师代理
第六节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
第二十二章 行政诉讼中的律师业务
第一节 行政诉讼律师代理的概述
第二节 律师代理行政诉讼的地位及权利义务
第三节 律师担任行政诉讼代理人的工作
第四节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十三章 律师非诉讼代理业务
第一节 律师非诉讼代理业务概述
第二节 已形成纠纷的非诉讼业务
第三节 未形成纠纷的非诉讼业务
第二十四章 律师的法律援助
第一节 法律援助制度概述
第二节 法律援助制度内容
第二十五章 法律顾问
第一节 法律顾问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法律顾问的种类和作用
第三节 顾问律师的地位
第四节 顾问律师的工作范围
第五节 顾问律师的工作制度和工作原则
第六节 顾问律师的收费和聘用程序
第二十六章 法律咨询和代书
第一节 法律咨询
第二节 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