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人
第一节 私权的享有
第二节 能力
第三节 住所
第四节 失踪
第五节 同时死亡的推定
第二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的设立
第二节 法人的管理
第三节 法人的解散
第四节 补则
第五节 罚则
第三章 物
第四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三节 代理
第四节 无效及撤销
第五节 条件及期限
第五章 期间
第六章 时效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取得时效
第三节 消灭时效
第二编 物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占有权
第一节 占有权的取得
第二节 占有权的效力
第三节 占有权的消灭
第四节 准占有
第三章 所有权
第四章 所有权
第五章 地上权
第六章 地役权
第七章 留置权
第八章 先取特权
第九章 质权
第十章 抵押权
第三编 债权
第四编 亲属
第五编 继承
民法典施行法
附则
不动产登记法
户籍法
建筑物区分所有法
借地借房法
工场抵押法
汽车损害赔偿保障法
制造物责法
假登记担保契约法
利息限制法
信托法
遗失物法
国家赔偿法
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