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国际私法的概念
一、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和法律冲突
二、解决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
两个主要途径
三、几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冲突
四、国际私法的范围
五、国际私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关系
六、国际私法的定义
七、国际私法渊源的概念
八、国内成文法
九、国内判例
十、国际条约
十一、国际惯例
十二、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十三、主权原则
十四、平等互利原则
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历史
一、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史
二、国际私法的国际立法史
三、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
四、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五、荷兰的国际礼让说
六、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七、英国的既得权说
八、库克的本地法说
第三章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一、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
二、国民待遇制度
三、最惠国待遇制度
四、互惠待遇
五、歧视待遇和非歧视待遇
六、国际法关于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
规定和实践
七、外国人在我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四章 冲突规范和法律选择
一、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的概念
二、冲突规范的结构和性质
三、冲突规范的基本类型之一:
单边冲突规范
四、冲突规范的基本类型之二:
双边冲突规范
五、冲突规范的基本类型之三:
重叠性冲突规范
六、冲突规范的基本类型之四:
选择性冲突规范
七、几种常见的准据法表达公式
八、连接点的法律意义
九、连接点的软化处理
十 连接点的冲突和解释
十一、法律选择的几种常见方法
十二、识别的概念和对象
十三、识别的必要
十四、识别的依据
十五、识别中法官的认识过程
十六、先决问题及其准据法
十七、国际私法中区际冲突的解决
十八、国际私法中时际法律冲突的
产生和解决
第五章 外国法的适用和排除
一、反致、转致、间接反致的概念
二、反致产生的原因
三、反致制度理论上的分歧
四、我国法律关于反致的规定
五、公共秩序的概念、作用和不同
规定方式
六、关于公共秩序的理论和实践
七、运用公共秩序应注意的问题
八、我国有关公共秩序的规定
九、法律规避及其构成要件和效力
十、外国法的查明
十一、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解决办法
十二、外国法错误适用的补救
第六章 自然人
一、自然人的国籍冲突及其解决
二、自然人的住所冲突及其解决
三 国籍和住所在国际私法上的意义
四、国际私法上对国籍和住所的认定
五、《解决本国法和住所地法冲突公约》
六、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
七、失踪或死亡宣告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
八、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九、涉外禁治产宣告的管辖权及法律适用
十、《关于禁治产及类似保护处分的公约》
十一、连接点的改变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影响
第七章 法人
一、确定法人国籍的不同学说
二、我国确定法人国籍的立法和实践
三、确定法人住所的不同学说
四、外国法人认许的意义和程序
五、我国对外国法人认许的有关规定
六、法人属人法和内国的外国人法在法人问题上的适用范围
七、我国对外国法人属人法的有关规定
第八章 法律行为和代理
一、法律行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
二、本人与代理人关系的准据法及适用范围
三、本人与第三人关系的准据法及适用范围
四、代理人与第三人关系的准据法
五、我国有关代理法律适用的规定
六、《代理法律适用公约》
第九章 物权
一、物之所在地法是物权关系最普遍适用的法律
二、物之所在地的确定
三、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
四、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的例外
五、国有化的效力和我国当前对
这一问题的态度
六、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问题
七、破产的法律适用
第十章 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上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
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对工业产权国际保护所确立的几项基本原则
三、《专利合作条约》在统一国际专利申请方面的作用
四、《欧洲专利公约》和《欧洲共同体专利公约》
五、《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主要内容
六、《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
确立的几项原则
七、《世界版权公约》的主要内容及其与《伯尔尼公约》的显著不同之处
八、我国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制度的立法
第十一章 合同
一、合同法律适用的一般理论和实践
二、合同准据法的历史发展
三、意思自治原则的提出
四、当事人协议选择法律的方式、时间和范围
五、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
六、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或选择无效时的处理
七、合同自体法说的主要内容
八、特征履行说
九、缔约能力的法律适用
十、合同形式的法律适用
十一、合同成立的法律适用
十二、合同效力的准据法
十三、合同解释的法律适用
十四、合同消灭的法律适用
十五、意思自治原则在我国涉外合同中的适用
十六、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涉外合同中的适用
十七 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在
我国涉外合同中的适用
第十二章 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的几种主要合同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及其主要内容
二、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主要内容
四、我国关于执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五、1974年《联合国货物买卖时效期限公约》
六、国际贸易惯例
七、《198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FOB、CIF、C&F的主要内容
八、1986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的主要内容
九、国际海上货运中提单的法律意义
十、《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的主要内容
十一、1929年《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规定的承运人的责任责任期间和免责事项
十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及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基本权利义务和法律适用
十三、1930年和1931年《解决本票汇票若干法律冲突公约》和《解决支票若干法律冲突公约》关于法律适用的几项主要规定
十四、国际贸易中三种主要支付方式
十五、国际许可证协议的概念及主要种类
十六、我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关于限制性商业条款的规定
十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主要法律问题
十八、国际贷款协议的法律适用
十九、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及其法律适用
二十、国际劳务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十三章 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一、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几种主要理论
二、在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时,对侵权行为地的认定上的冲突
三、侵权行为自体法说
四、我国关于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
五、国际海上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一般制度
六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
责任公约》的主要内容
七、1929年《统一国际航空运输若干规则的公约》(华沙公约)的主要内容
八、1973年《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
关于产品责任准据法的规定
九、不当得利的准据法及其适用范围
十、无因管理的准据法及其适用范围
第十四章 婚姻家庭
一、结婚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
二、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
三、领事婚姻、兵役婚姻和公海婚姻
四、我国处理涉外结婚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五、离婚的管辖权
六、离婚的法律适用
七、我国对涉外离婚管辖权的规定
八、夫妻人身关系的法律适用
九、夫妻财产关系方面的意思自治
十、夫妻财产制的分割制和单一制
十一、夫妻财产关系准据法的变更问题
十二、确定子女婚生地位的准据法
十三、非婚生子女准正的准据法
十四、收养的法律适用
十五、父母子女关系的准据法
十六 监护
十七、扶养的法律适用
十八、我国关于扶养法律适用的规定
第十五章 继承和遗嘱
一、继承准据法的几种主要制度
二、继承的区别制
三、继承的同一制
四、继承区别制和同一制的优劣
五、在无人继承财产归属上的两种对立主张
六、立嘱能力的准据法及其时际冲突
七、遗嘱方式准据法的新发展和《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的海牙公约》
八、遗嘱撤销的法律适用
九、遗嘱实质有效性的准据法
十、《死者遗产继承准据法公约》的主要内容
十一、我国有关遗产继承法律适用的规定
第十六章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一、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
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
三、国民待遇原则是调整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的一般原则
四、外国人民事诉讼权利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五、国际民事诉讼中的诉讼费用担保
六、诉讼费用的免除
七、诉讼代理和诉讼代理人
八、我国法律有关国际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的规定
九、国际民事管辖权的概念、意义、原则和分类
十、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国际民事管辖的规定
十一、国家豁免及其放弃
十二、我国关于国家豁免的理论研究
十三、国际组织的豁免问题
十四、外交豁免的法律根据和限制
十五、我国有关外交豁免与领事豁免限制的主要规定
十六、我国有关司法协助一般制度的规定
十七、域外送达的一般法律问题
十八、我国域外送达的法律制度
十九、域外调查取证的一般法律问题
二十、我国域外调查取证的法律制度
二十一、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中期间的特别规定
二十二、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涉外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制度的规定
二十三、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条件
二十四、外国判决的执行程序
二十五、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我国与外国法院间相互承认和执行判决的规定
第十七章 国际商事仲裁
一、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和特点
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种类及国际上几个最重要的商事仲裁机构
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新仲裁规则较之过去的仲裁规则所作的重要修改
四、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和仲裁法
五、国际商事仲裁中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
六、仲裁协议的概念和种类
七、仲裁协议一般应包括的内容
八、仲裁协议的效力
九、仲裁的申请和受理
十、仲裁员的指定和仲裁庭的组成
十一、仲裁审理中的保全措施
十二、仲裁裁决的时间、形式、内容和定案效力
十三、确定仲裁裁决国籍的根据
十四、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一般条件和程序
十五、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的条件和程序
十六、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