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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定 价:¥23.00

作 者: 郭成伟主编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丛编项: 现代法学教材
标 签: 法制史

ISBN: 9787800835667 出版时间: 1999-05-01 包装: 平装
开本: 20cm 页数: 497 字数:  

内容简介

  片断:中国法制史渊远流长,博大精深,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位置。中华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依靠着金石并用的工具和黄河灌溉之便,早在四千多年以前便跨人了阶级社会的门槛,成为世界著名的东方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具体讲,在公元前21世纪禹传位于启,启开始称王时起,中国原始社会便进入了阶级社会,同时也产生了最初的奴隶制法律制度。其后经过商、周时期,特别是西周时期的建设,奴隶社会的法制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不仅厘定了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模式,也成为中华法系的重要渊源期。公元前475年中国进入封建社会。封建法律制度有了重大发展,同奴隶制法律制度相比,无论从体系到内容,从原则到实施都有重大变化。一般说,中华法系即指中国封建社会法律制度。其中,战国、秦、汉封建法律制度的确立,标志中华法系进入了形成时期;魏、晋、隋、唐时期封建法律制度的完备与定型,标志中华法系进入了成熟时期;宋、元、明、清时期的封建法律制度,同隋唐相比,发生了重大变更,标志着中华法系进入了演化时期,同隋唐相比,礼的影响逐渐减弱,刑事镇压相对加强。中国历代封建法律制度具有依次更替的同质继承关系,但同时不同发展阶段的封建法律制度又具有明显的差异。由上可见,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经过螺旋式的发展,形成了两个高潮时期。第一,以西周代表的奴隶社会的法律制度。西周时期提出的“明德慎罚”,礼刑并用的指导思想,“亲亲”、“尊尊”的宗法等级原则,以及“礼乐刑政”综合为治的治国模式,对后世封建王朝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被奉为“治国之大本”,加以变通实行。第二,是以唐律为代表的封建法律制度。唐律是中华法系的代表作。诚如日本学者说:“7世纪的唐律和13世纪的西欧卡罗林纳法典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和17世纪的德意志法典相比毫无逊色之处。”从一定意义来讲唐律具有封建法典的典型特征,它和罗马法、拿破仑民法典是并驾齐驱的三部世界意义的重要法典。唐律的产生标志中华文明,特别是法制文明走向成熟。研究唐律有以下重要价值:第一,唐朝的治国不是靠人治而是靠法制。有人说:与其肯定唐太宗,不如肯定唐太宗制定的制度,这一观点是很有道理的,唐之所以延续二三百年,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实现了制度化,武周变乱时期、韦后之乱、太平公主之乱都没有影响唐朝发展,之后又出现了开元盛世,尽管天宝年间出现了安史之乱,但唐朝仍延续了很长时期。《唐史·刑法志》有一句话很有道理:终唐之世,“惟太祖、太宗之法谨守而存。”古人还讲:人存政举,人亡政息。单纯的人治有局限性,不可能长治久安,实现长治久安的关键在于法律化、制度化。这是一个很值得借鉴的经验。第二,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吏。依法行政其核心就是依法治吏。在治吏方面唐朝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唐太宗多次强调这样一个思想:官吏违法犯罪,不能有所姑息,而应一断于律,如果违法就应坚决给予制裁。唐太宗的叔叔李道宗曾有贪污行为,被唐太宗削爵,贬为庶民。可见依法治吏的关键在于统治阶级要有意识地进行自我约束。唐太宗及后代强调德本刑用的思想,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用本阶级的伦理道德去约束统治集团,特别是上层。它强调统治集团要自上而下地贯彻执行。第三,唐朝重视不断地修订法律、完善法律。

作者简介

  主编简介主编郭成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科研处处长,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制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等,独立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被国务院评为享受政府特别津贴的专家。相继赴澳大利亚等国以及香港、澳门等地区访问讲学,多次组织国际研讨会,参加学术交流。副主编王宏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辑、副研究员。高浣月法学博士、副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

图书目录

     目 录
   绪 论
    第一编 中华法系的渊源期
   第一章 夏商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中国法律起源与夏朝法制简况
    一、中国法律起源
    二、夏朝法制简况
    第二节 商朝的法律制度
    一、商朝的立法思想
    二、法律形式与主要法律
    三、法律内容
    四、司法制度
   第二章 西周法律制度
    第一节 周初法制的指导思想
    一、西周立法指导思想的形成原因
    二、“明德慎罚”与“以德配天”原则
    三、“亲亲”与“尊尊”的原则
    四、“刑罚世轻世重”与“轻重诸罚有权”的原则
    第二节 宗法制及礼、刑关系
    一、宗法制及其影响
    二、礼与刑及二者间的关系
    第三节 西周法律的基本内容
    一、刑事法律
    二、民事法律
    三、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
    第四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二、诉讼程序与审判制度
    三、刑罚的执行
   第三章 春秋时期法制变革
    第一节 奴隶制法律制度的瓦解
    一、并田制的崩溃与阶级关系的变动
    二、奴隶制法律制度的瓦解
    第二节 成文法的公布及其意义
    一、作“刑书”与“铸刑鼎”
    二、围绕公布成文法的论争
    三、公布成文法的意义
    第二编 中华法系的形成期
   第四章 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制原则
    一、事断于法
    二、刑无等级
    三、重刑轻罪
    四、布之于众
    第二节《法经》内容及其本质
    一、《法经》的制定
    二、《法经》的内容及其本质
    第三节 商鞅法制改革
    一、改法为律
    二、明法重刑,奖励耕战与奖励告奸
    三、剥夺旧贵族特权
   第五章 秦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一、立法指导思想
    二、立法活动
    三、法律形式
    四、云梦秦简
    第二节 秦律的内容与特点
    一、秦律的主要内容
    二、秦律的特点
    第三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与审判制度
    三、监察制度
   第六章 汉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一、立法思想
    二、立法活动
    三、法律形式
    第二节 汉律的内容与特点
    一、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
    二、汉律的主要内容
    三、汉律的特点
    第三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与审判制度
    三、监察制度
    四、《春秋》决狱
    第三编 中华法系的成熟期
   第七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一、《魏律》的制定
    二、《晋律》与律注的出现
    三、《北齐律》的制定
    第二节 法律内容的变化
    一、“八议”人律与“官当”出现
    二、“重罪十条”的规定
    三、封建制五刑的初步形成
    四、“准五服以制罪”原则的确立
    五、刑律体例的变化
    第三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的变化
    二、诉讼审判制度的变化
   第八章 隋唐五代法律制度
    第一节 隋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法律的内容与特点
    三、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
    第二节 唐朝立法指导思想
    一、德本刑用
    二、国家法令,惟须简约
    三、法令不可数变,应保持稳定
    四、人有所犯,一一于法
    五、慎刑恤狱
    第三节 唐朝的立法概况
    一、《唐律》制定的三个阶段
    二、唐后期立法的变化
    三、法律形式
    四、《唐六典》的制定
    第四节 唐朝法律的基本内容
    一、《唐律》十二篇
    二、《唐律疏议》的基本内容
    三、行政法律的主要内容
    四、婚姻家庭法律的主要内容
    五、民事法律的主要内容
    六、经济法规的主要内容
    第五节 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一、唐律的特点
    二、唐律的历史地位
    第六节 隋唐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与审判制度
    三、监察制度
    第七节 五代法制概况
    一、编敕与《大周刑统》
    二、刑罚制度的严酷
    三、法制上的建树
    第四编 中华法系的变化期
   第九章 宋辽金元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宋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思想的变化
    二、立法活动
    三、法律内容的变化
    四、司法制度的变化
    第二节 辽金法制简况
    一、辽代法制简况
    二、金代法制简况
    第三节 元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法律的主要内容与特点
    三、司法制度
   第十章 明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 明初的立法思想
    一、重典治乱世
    二、礼刑并用
    三、加强法制宣传
    第二节 立法概况
    一、《大明律》的制定
    二、明《大诰》的制定
    三、《明会典》的编纂
    第三节 明律的主要内容与特点
    一、强化集权,镇压政治性犯罪
    二、维护私有财产,镇压强盗窃盗犯罪
    三、重典惩治赃吏
    四、加强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
    第四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的变化
    二、会审制度
    三、厂卫干预司法
   第十一章 清代前期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一、立法指导思想
    二、《大清律例》的制定
    三、《清会典》的制定
    四、适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单行法
    第二节 清律的内容与特点
    一、思想高压政策与大兴文字狱
    二、维护满族特权地位
    三、限制资本主义萌芽发展
    第三节 司法制度
    一、会审制的发展
    二、限制越诉
    三、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司法管辖
    第五编 中国法律的近代化
   第十二章 清代后期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太平天国法制简况
    一、纲领性法律文件
    二、刑法与诉讼制度
    三、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
    第二节 清末预备立宪
    一、预备立宪的背景与过程
    二、颁布制宪大纲
    三、咨议局与资政院的设立
    第三节 部门法的修订与中华法系的解体
    一、部门法的修订
    二、中华法系的解体与法律近代化的价值
    第四节 清末司法体制的变革
    一、清末司法体制的改革
    二、在华领事裁判权的确立及其影响
    三、会审公廨制度的确立及其影响
   第十三章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一、制定的背景
    二、主要内容与意义
    第二节《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一、制定过程
    二、主要内容
    三、经验教训
    第三节 南京临时政府的革命法令
    一、提倡人权,废除封建等级制度
    二、振兴实业,发展资本主义
    三、振奋民族精神,废除封建陋习
    第四节 司法制度
    一、实行司法独立的原则
    二、废止刑讯逼供,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三、废止体罚制度
    四、实行审判公开及陪审与辩护制度
   第十四章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宪活动
    一、《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
    二、《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
    三、《中华民国宪法》(曹锟宪法)
    第二节 法律制度的特点
    一、立法特点
    二、司法特点
   第十五章 广州、武汉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一、法律渊源
    二、施政纲领与立法原则
    第二节 法律的主要内容
    一、刑事立法
    二、行政立法
    三、劳动与土地立法
    四、妇女和婚姻、继承立法
    第三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司法改革
   第十六章 中华民国南京政府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法律渊源与立法指导思想
    一、法律渊源
    二、立法指导思想
    第二节 立法概况
    一、立法机构
    二、立法阶段
    三、立法体系
    第三节《六法全书》
    一、宪法
    二、民商法
    三、刑法
    四、民事诉讼法
    五、刑事诉讼法
    六、法院组织法
    第四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审判制度
    三、监狱制度
    四、律师公证制度
   第十七章 革命根据地新民主主义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宪文件
    一、立宪指导思想
    二、立宪文件
    第二节 刑事立法
    一、立法过程
    二、立法内容
    第三节 土地与劳动立法
    一、立法概况
    二、土地和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民事立法
    一、立法概况
    二、主要内容
    第五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体制
    二、司法审判制度
    三、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确立解放区的司法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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