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辞书体,共收录词目约2700条,约110余万字。全部词目分为事件、文化名城、古迹、典藉(报刊)、文化教育机构与设施、艺术、人物七大类。本书全部词目分为事件、文化名城、古迹、典籍(报刊)、文化教育机构与设施、艺术、人物切大类。本书条目的选取,上限为先秦时期,下限为1949年。其中又根据中华文化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特点划分为先秦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清和民国等六个大的历史阶段。词目的编排,在确定大的历史阶段后,原则上以时间为序。事件以发生的时间先后为序,文化名城以毁坏的时间先后为序,古迹、文化教育机构与设施以建立的时间先后为序,典籍(报刊)、艺术以著成、开办和创作的时间先后为序,人物以卒年先后为序,具体年代不清者,置于同类条目之后。本书文字彩《简化字总表》规定的简化字。引用古籍人名、古地名、古器物名,有时为避免发生歧义,仍使用繁体字。本书中的数字及度量衡单位,尽量执行国家技术监管局发布的有关规定,但由于内容所限,特别是需引用大量古籍原文及相关资料,有时也做些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