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实体法与程序法
二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
(二)民事诉讼法
(三)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三 民事诉讼案件的主管和管辖
(一)主管
1.民事纠纷
2.经济合同纠纷、涉外经济、贸易中发生的纠纷
3.外国企业、组织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海事纠纷
(二)管辖
1.级别管辖
2.地域管辖
3.专属管辖
4.共同管辖
四 诉讼当事人
(一)原告和被告
1.原告
2.被告
3.当事人的更换
(二)共同诉讼人
1.必要的共同诉讼
2.普通的共同诉讼
3.代表人诉讼
(三)第三人
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四)诉讼代理人
1.法定代理人
2.指定代理人
3.委托代理人
五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
(一)第一审程序
1.起诉和受理
2.审理前的准备
3.开庭审理
(二)第二审程序
1.上诉的条件
2.对上诉内容进行审查
3.上诉案件的审理
4.上诉案件的裁判
(三)审判监督程序
1.决定再审的条件
2.再审案件的审理
六 民事诉讼的特殊程序
(一)简易程序
(二)特别程序
1.选民名单案件
2.宣告失踪与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三)督促程序
1.申请
2.审查
3.受理
4.发布支付令
5.支付令失效
(四)公示催告程序
1.申请
2.审查与受理
3.公示催告
4.提起诉讼
(五)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1.申请
2公告与由报债权
3.债权人会议
4.财产清算
5.清产还债
七 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一)申请执行与移交执行
(二)执行的程序
1.审查
2.采取执行措施
3.执行结束
4.执行回转
(三)执行中需特别处理的情形
1.委托执行
2.协助执行
3.执行异议
4.执行和解
5.执行中止
6.执行终结
7.执行担保
八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一)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
(二)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三)涉外民事诉讼的原则
1.维护国家主权原则
2.平等互惠的原则
3.遵守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
4.使用我国通用语言文字的原则
5.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
(四)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
(五)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和送达
1.期间
2.送达
(六)涉外仲裁
(七)司法协助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