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文物精粹大系》石雕卷基本上按照年代顺序编排,情况不明的,列在相关朝代之后。个别石雕考虑成组石雕群的完整性,在时间顺序上前后有所变动。图录中选录新石器时代、汉、北朝、隋、唐、辽、金、元、明、清、民国时期的石雕精品150余件。二、选编标准以北京地区范围内各博物馆、文物管理所、文物保护单位内所藏石雕文物为主,辅有部分散存的石雕,酌收其中具有代表性及历史、艺术价值的石雕精品。三、卷首有《北京地区石雕艺术》一文作为概述,图版有随文说明和附录简介。对于石雕文物的名称、年代、原存地和现存地均有介绍,部分还有流传经过和相关内容的叙述。四、有关石雕名称,均以文物单位认定的学名为准,有些同类型石雕为区别起见,冠以地名、年代或人名、序号。五、因石雕文物多数没有具体建造年款,在学术界对其断代会有不同意见,本卷石雕断代按照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专家意见确定,有明确争议的在附录简介中略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