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断:书法的定义书法是什么?古往今来,说法很多,但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论。汉代扬雄说:“书,心画也。”唐代张怀瓘《六体书论》说:“书者,法象也。”元代郝经《论书》说:“书法即心法也。”清代刘熙载《艺概·书概》说:“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这些说法都过于玄虚,可以随意比况,作为定义不够落实。最近二十年,中国书法的创作实践和理论研究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书法的定义曾作为重要的基本理论问题引起过热烈的讨论。有人认为书法特别讲究形体造型,故称之为“造型的艺术”;有人认为书法是以线条为主要表现特征的,故称之为“线条的艺术”;有人因为书法的表现不是具体的物象而称之为“抽象的艺术”;也有人因为书法是表现人的感情的,表现人对自然的不同感受的,所以给书法下了“表现艺术”的定义……,各人从自己的观察角度出发,采用不同的论证方法,因此所得出的结论自然也就众说纷坛,莫衷一是,非常个性化了。我觉得要给书法下一个比较全面而且切实的定义,不能偏重于书法的特征研究,首先得考察书法的全部内涵。书法的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方面是表现对象,即汉字。它犹如船、车、篮子和袋子,是一种载体,它的点画和结体可以根据所承载内容的要求而自由变化。另一方面是表现内容,即书写者的思想感情和审美趣味。它因人而异因时而异,每一点差异都可以通过点画和结体的不同形态和组合方式来加以表现。汉字是载体,思想感情和审美趣味是货物,如果要将载体和货物联系起来,将货物装到载体中去,必须有一个中间环节,那就是搬运,搬运即书写。清代书法家周星莲说:“前人作字,谓之画字……后人不曰画字,而曰写字。写有二义:《说文》:‘写,置物也。’《韵书》:‘写,输也。’置者,置物之形;输者,输我之心,两义并不相悖,所以字为心画。若仅能置物之形,而不能输我之心,则画字、写字之义两失矣。”书写一方面是写汉字(置物),另一方面要将情感意象寄寓到汉字的点画、结体和章法之中(输心),如果不能将两者合二为一,那么“画字、写字之义两失”,就谈不上书法了,书写也是书法的内涵之—。汉字、情感意象和书写包括了书法的全部内涵,明乎此,书法的定义也就清楚了:书法是通过汉字书写来表现情感意象的艺术。本书前言《中国书法史》在严格意义上说是一本历史著作。历史研究应该遵循什么原则?历史学家从来就没有统一的认识,曾经最为流行的实证主义认为:历史学的任务就是对事实的搜集与编排,通过内证外证,弄清历史事实发生的真相,按照历史的本来面目来编写历史。但这种观点受到了各方面的质疑,有的史学家认为,人类的历史不是单纯的事件过程而是行动的过程,这个过程受隐含于其中的思想过程所支配,因此,历史学家的任务是用自己的全部智慧去重演这些思想过程,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也有的史学家认为,历史学家在著述过程中,无法摆脱他所处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排除主观偏见的影响,历史学家对史料的选择与解释无一不是在主观意识或偏见的支配下所进行的,因此不存在纯粹的客观的历史。还有的史学家进一步指出,历史是由活着的人为了活着的人而去重建的死者的生活,它是由能思考的、痛苦的、有活动能力的人发现了探索过去的现实利益而产生出来的,重建过去不是目的本身,它受到现实利益的推动,具有一种现实意义,历史在历史学家的选择之中,不再能够完全重建和再现过去的真实存在,它与某种价值相关联,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并不具有普遍的有效性,基于这种认识,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一切历史都是当代人的历史。上述各种观点在史学界争论很大,结果谁也不能说服谁,这说明它们都具有某种合理性,体现了历史科学的某一侧面。如果将它们综合起来,可以为史学研究框定一个大致范围。二十世纪初,美国学者梯利对哲学史研究提出了三大任务,后来,胡适先生把它介绍到中国,在所著《中国哲学史大纲》的导言中作了比较详细的阐述,现在,我将他所列举的哲学思想方面的例子改换成书法艺术方面的例子转述如下。书法史的三大任务是:明变、求因和评判。一、明变。完整地描述书法艺术的发展演变过程,使读者知道古今字体与书风沿革变迁的线索,这是书法史研究的首要任务。例如甲骨文、金文、篆书、分书、楷书等各种字体是怎样因循损革,新旧隆替,不断嬗变的。同样一种篆书字体,在书写风格上,秦代、汉代直至清代各不相同,也有一个追时代变迁、随人情推移的发展过程。这些过程必须得到清晰而有条理的表述。二、求因。研究书法史,不但要描绘字体和书体沿革变迁的过程,还要将这种沿革变迁放到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去加以考察。例如,为什么在明末,书法的幅式和风格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变革?为什么清末会出现碑学大播的局面?这里面就包含有书法家的个人才性、所处环境和时代氛围等原因,揭示出这些原因,书法史就不只是字体和书体的发展过程,而且还是人的行动和思想的过程。三、评判。描述了字体、书体的演变过程,揭示了促使这种演变的原因之后,书法史研究所面临的重要任务就是对历史的评判,即把各种风格和学说在历史上所产生的影响和效果表述出来,讨论它们的价值和意义,为今天的继承和创新提供参考和借鉴。这三方面的任务在明变中强调对事实的搜集与编排,在求因中强调对现象的解释,在评价中强调研究的现实意义,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上述历史研究所包含的方方面面的内容。这样的著作让读者看了以后,既能明白历史演变的过程,又能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演变,从知其然而进一步到知其所以然,最后还能知往鉴来,指导自己的创作实践。因此,我觉得对书法史著作而言,三大任务缺一不可,它是检验一部书法史著作是否具有学术价值,是否具有当代水平的重要标准,只有围绕这三大任务去编写的书法史才算得上是一部真正的书法史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