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奥立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这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往伦敦,不料落入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老绅士收奥立弗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 《雾都孤儿》标志着狄更斯文学生涯的真正开始。狄更斯21岁时,还是一名鲜为人知的速记员,……而且当时他把主要精力(以及小说中的一些素材)都用在为名家报纸和期刊写的随笔和短篇故事上。这些随笔和故事,配上克罗克沙克的插图,使狄更斯获得更大的成功,赢得更多的读者,并促使他着手创作一部历史小说。这部小说,狄更斯是边写边在月刊上连载的,写得很精彩,稿酬也比以前高。这就是《匹克威克外传》。接下来的半年中,更多的出版商竞相取悦狄更斯。他受聘主编一家新杂志《本特里杂志》,由此狄更斯开始了真正的小说创作。“这或许是我所想过的主题中最好的一个……我全身心地投入奥列佛的创作中。”狄更斯后来为《雾都孤儿》写的序言,证明他脑海中创作的宗旨是清晰的:我希望通过小奥列佛表现出善的定律——能在各种逆境中生存,直至最后胜利。使奥列佛遭受痛苦折磨的,是伦敦黑社会的罪犯。狄更斯不像某些当代小说家那样,用浪漫的笔调去描写这些罪犯。那些小说家笔下的盗贼,都是风流倜傥、情场得意的绅士模样。而狄更斯刻画的,是他们“悲惨的现实”。这种“现实”,正是这部小说巨大而永恒的魅力所在。这些是狄更斯通过细致观察了解到的。这方面早在他写的有关伦敦街上和刑事法庭上的随笔里就得到了体现。同时,狄更斯自身的 经历也是了解现实的另一途径。他生长在一个如果不是因挥霍无度,本该是温暖幸福的家庭。他饱尝了孤独童年的痛苦,也体会到财产得而复失的迷茫。他在一家制造鞋油的小厂做徒工的那些日子里,曾经绝望过。后来他说,那时他自己完全有可能变成一个抢劫犯或小流氓啊。至于奥列佛的身世,狄更斯表现了不同层次的真实。让一个有真正高贵血统的孩子成为一名不幸的孤儿,用传统的 神话故事和民间故事,以及流行的爱情故事,来表现“善的定律”的持久性;狄更斯可以像当时流行的戏剧作家们那样,在作品中让养父母来抚养一个弃儿(当时有几十部剧本的名字都少不了“孤儿”或“弃儿”)。但狄更斯看得更远, 捕捉到新近修正的济贫法的苛刻,和教区贫民习艺所的典型讽刺意味。《雾都孤儿》开头几章发表后,尽管很明显是要 “待续的”,但狄更斯并没有公开表明它是一部小说的开头部分,只是撰文写道:这是一篇“论文”,是对新济贫法的“一瞥”。然而,这“一瞥”在好几章中都显得那么尖锐;小说副标题“教区孩子的历程”加强了“一瞥”的力度。贫民习艺所展现出来的生活画面吸引着许众多的读者,到处流传奥列佛的“我还要”这句话,以及鲜活的人物——教区干事班布尔先生——这个名字已成为小暴君和自命不凡的小官吏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