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祥,1959年2月出生于湖北省天门市。1975年高中毕业后(上大学之前),做过乡村民办教师、农村生产大队长,还是当时的县人大代表。1979年10月进入湖北财经学院(现改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1983年7月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取该校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5年转入中南政法学院(现改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86年7月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尔后留中南政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任教,1993年晋升为副教授。1991年考取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在职),1994年7月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94年11月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1996年晋升为教授,1997年被遴选为博士研究生导师。1998年至1999年在日本东京创价大学法学部做客座教授。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中国检察学会理事、武汉市监察学会副会长、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武汉市委政法委员会法律咨询顾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