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部研究宋明理学与中国文学关系的专著。在中华学术史上,宋明理学无疑有着独特的地位。自南宋后期始,理学被奉为官方哲学,成为宋以后中国近古时期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作为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结构与内涵的一大转折与新变,理学对总体社会思潮及具体意识形态的演进嬗变皆有重要的影响乃至支配作用。这种影响,在文学艺术领域表现得尤为复杂,各种文学艺术体类对理学或由感契而承受,或由撞击而交织,虽程度不同,方式各异,却皆显然由此而铸定其本质特性与形态风貌。本书以思想史的自身发展为经,以宋明时代社会心理为纬,分析理学的性质、演变,说明其历史必然性,探究其与文学艺术沟通联结的机制。在此基础上,着重通过对古文、诗、词、小说、戏曲等文学体类的性质内涵与表现形态发展演变轨迹的把握,考察理学在其中发挥的影响与作用。同时,通过对理学自身发展、演化、解体过程的描画,揭示出其在文学艺术领域中的折射及复杂表现。因此,本书既穷究了中国近古文学艺术史性态形成与演变的思想史根源,又将宋明理学的研究拓展到文学艺术领域,在对不同学科的整合中展示出文学史研究的新途径。本书运用大量的思想史与文学史原始资料,力求论题的深入,避免浮泛空流,并进而形成宏观视野,使之上升到理论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