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思想史》三卷是徐先生于上一世纪70年代陆续出版的代表性巨著,那时他已是七十岁的人了。第一卷原名《周秦汉政治社会结构之研究》,是《两汉思想史》的背景篇,后两卷是正篇。徐著《两汉思想史》的鲜明特点是:第一,通过对周秦汉,特别是汉代社会政治结构的探讨,深刻揭露、鞭笞了专制政治。徐先生着力检讨中国传统政治,批判一人专制。在《封建政治社会的崩溃及典型专制政治的成立》、《汉代专制政治下的封建问题》、《汉代一人专制政治下的官制演变》等长篇专论中,徐先生从制度上详考了中国专制政体的形成与演变,分析了宰相制度被破坏的过程,不仅指出“家天下的法制化”的弊病,而且刻划了专制者的心理状态。他说:“一人专制者的心理,即使是自己所建立、所承认的客观性的官制乃至任何制度,皆可由他一时的便宜而弃之如遗。”“一人专制,需要有人分担他的权力,但又最害怕有人分担他的权力。这便使宰相首遭其殃。另一方面,则是出于由一人专制自然而然所产生的狂妄心理,以为自己的地位既是君临于兆民之上,便幻想着自己的才智也是超出于兆人之上。这种无可伦比地才智自我陶醉的幻想,便要求他突破一切制度的限制,作直接地自我表现。”(第一卷,第153页。)当然,在我们看来,专制者的心理是其次的,决定政冶结构的关键尚不在此。政治、经济资源配制的状况,军事的压力,财产与权力分配与再分配的成本和效益的问题,是制度建构与政治架构修正的主要原因。钱穆(宾四)先生对汉代政治的描述与评价(请见《国史大纲》),与徐先生大相径庭。钱穆以历史学家的眼光,指出汉代政治是文士政治,非专制政治,在制度建设上奠定了中国政治的格局,其成就大于负面。按钱穆的看法,秦汉以降,中国传统社会使平民通过教育可以参与政治的机制,特别是有“考试”与“铨选”制度为维持政治纪纲的两大骨干,沟通社会与政府,则不可以对两千年历史一言以蔽之曰“专制”、“黑暗”。徐先生曾经老实不客气地著文批判钱先生是“良知的迷惘”。徐指出他自己“所发掘的却是以各种方式反抗专制,缓和专制,在专制中注入若干开明因素,在专制下如何多保持一线民族生机的圣贤之心、隐逸之节,伟大史学家文学家面对人民的鸣咽呻吟,及志士仁人忠臣义士,在专制中所流的血与泪。”(徐文见台湾《华冈学报》1979年第8期)徐钱间的公案今且不表,由是大概可以知道徐氏是一位情感奔放的学者。读《两汉思想史》,我们处处可以感受到他的民主政治的情意结。萧公权先生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中指出,秦汉至清末,以君道为中心,“专制政体理论之精确完备,世未有逾中国者。”(见萧著下册,第947页)按萧公权的看法,这二千余年,中国政治体制和政治思想“多因袭而少创造”。而徐复观先生则充分论证了周室宗法封建解体的原因、过程与秦汉专制政体的形成演变问题,乃至中国姓氏的演变与社会结构、专制政治与宗族的关系等。请注意,徐先生使用的“封建”概念是准确的,是中国古代的原始涵义,而我们现在习见的“封建社会”概念是不准确的,是西方史的涵义,类似于徐著中的“专制政治”的意思。第二,与上一个问题有关,徐著特别重视知识分子问题。第一卷有《西汉知识分子对专制政治的压力感》的专论,第二卷有关《吕氏春秋》、陆贾、贾谊、《淮南子》与刘安、董仲舒、扬雄、王充等思想的论述,第三卷有关《韩诗外传》中士的立身处世和“士节”的强调,及有关太史公在《史记》中所表现的史学精神与目的的论述,都涉及到知识分子问题。徐先生说:“若不能首先把握到两汉知识分子的这种压力感,便等于不了解两汉的知识分子。若不对这种压力感的根源——大一统的一人专制政治及在此种政治下的社会作一确切的解析、透视,则两汉知识分子的行为与言论,将成为脱离了时间空间的飘浮无根之物,不可能看出它有任何确切意义。”(第一卷,第167页)西汉知识分子为什么反秦?反秦实际上即是反汉。为什么喜欢《离骚》?那是“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的处境与心境之自况。司马迁的“意有所郁结”的感愤之作,东方朔的《答客难》,扬雄的《解嘲》,班固的《答宾戏》等等,都是压力之下知识分子对命运、遭际的情感抒发。在第三卷《原始——由宗教通向人文的史学的成立》这一专论中,徐先生不仅考察了“史”的原始职务,与祝、卜、巫的关系,尤其论述了史职由宗教向人文的演进,宗教精神与人文精神的交融。优秀的史官,实际上正是以“代天行道”的宗教精神来执行他的庄严任务的。这就是一种“书法”。孔子赞扬的“古之良史”董狐和为了写出“崔杼弑其君”而牺牲的兄弟三史官及前仆后继的史官即是明证。徐先生说:“这不是西方‘爱智’的传统所能解释的。因为他们感到站在自己职务上,代替神来做一种庄严的审判,值得投下自己的生命。”(第三卷,第143页)全书对汉代优秀知识分子以理想指导、批判现实政治的研究,甚有独到之见。这也使我们很自然地想到中国知识分子的使命感、入世关怀、政治参与和不绝如缕的牺牲精神。知识分子,特别是人文知识分子,以价值理念指导、提升社会政治。请读者读一读本书二卷《刘向、的研究》第五节有关刘向针对现实政治、突破现实政治的理想性的讨论和第六节“以士为中心的各种问题”以及《贾谊思想的再发现》第五节“贾谊政治思想中的现实性与理想性”。从这里可知儒家政治理念的功能和儒家政治思想不同于、高于法家政治思想的缘由。“以民为本,以民为命,以民为功,以民为力,一切过失,都由君与吏负责,决不能诿之于民。”(第二卷,第85页)徐先生特别肯定“政治以人民为主”的观点,又善于发掘传统政治思想的资源,没有陷于今天自诩为“自由主义者”的某些人的浅薄与狂妄。第三,学术上的贡献与严谨的学风。徐先生的《两汉思想史》反映了作者的创慧。在他以前,很少有人注意到《新序》、《说苑》中引用孔子的材料在比例上超过了《韩诗外传》的问题。这一问题,随着今天大量出土简帛的出现得到照应。我们很遗憾,徐先生写作本书时,只略为了解了一点点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帛书《老子》,尚不可能知道帛书《易传》及儒家与诸子百家的帛书资料,更不可能知道90年代郭店楚简与上海博物馆购藏楚简中大量丰富的思想史资料。实际上,孔门七十子后学记述、传衍的大量资料,在汉代典籍中得到保留,除前述刘向所编书外,尚有陆贾《新语》、贾谊《新书》,乃至《吕览》、《淮南》等。地下发掘的竹帛与传统文献对比,诸如《诗》《书》传衍世系与家派,诗教、书教、礼教与乐教,思孟“五行”,先秦两汉心性论问题,都有了更丰富的材料,而超出于陈说。我们特别注意到,徐先生在没有获悉这些新材料时,由于他苦心研读文献,而有了突破前人的慧识己见。他超越了“疑古派”,依据自己的考据工夫,把“五四”以来认为不可信赖的文献重新加以定位,大胆地加以证实与运用。举凡有关汉代思想史上的大家和重要典籍,他都有讨论且都有独到的见解而不肯阿附陈说。他尤其重视孔子人文精神在两汉的巨大影响,特别是春秋学的问题,礼乐的问题,天、命、性、道、身、心、情、才等人性论问题的展开等。又如他说,《吕氏春秋》最要者是《十二纪》纪首,其中积淀了汉代以前的宇宙——世界观,又规定了影响了两汉学术与政治。他认为,董仲舒成就的“天”的哲学大系统是当时专制政治趋于成熟的表现,但董氏仍然持守儒家政治理念,批判现实政治,力求限制专制之主及其酷烈的刑法。从本书我们可以了解作者严谨扎实的学风,他的研究建立在第一手基本资料的考证、解释、批评上,他有识见,有眼光,他坚决反对浮光掠影、投机取巧。这在学风浮躁的今天尤有意义。本书前言我研究中国思想史所得的结论是:中国思想,虽有时带有形上学的意味,但归根到底,它是安住于现实世界,对现实世界负责;而不是安住于观念世界,在观念世界中观想。所以我开始写《两汉思想史》时,先想把握汉代政治社会结构的大纲维,将形成两汉思想的大背景弄清楚。而两汉政治社会结构的特色,需要安放在历史的发展中始易著明;因材料及我研究所及的限制,便从周代的政治社会结构开始,写成了六篇文章。汇印为一九七二年三月由新亚研究所出版的《周秦汉政治社会结构之研究》。这实是《两汉思想史》的开端,应如我在《两汉思想史》卷二自序中所说,可称为《两汉思想史》卷一。我当时所以不用《两汉思想史》卷一的名称,是因为生活播迁,年龄老大,对能否继续写下去,完全没有信心。及一九七五年有印出第二册的机会时,便在自序中首先说明,一九七二年出版的“可称为《两汉思想史》卷一,此处所汇印的七篇专论,便称为《两汉思想史》卷二”。但卷二出版后,很快便追问“卷一”的下落的,我记得是香港大学的一位先生。学生书局的朋友,大概也受到这种困扰。此书由新亚研究所印行时是第一版;由学生书局发行台湾版时是第二版;现时重印则是第三版。学生书局的朋友,当重印之际,提议干脆改名为《两汉思想史》卷一,我觉得这是很适当的,所以现在便标题为“三版改名”’《两汉思想史》卷一,而以《周秦汉政治社会结构之研究》为副标题。我认为郭沫若在学术上最大的失误,除了揣摩意旨,特写(李白与杜甫》,存心贬低杜甫外,莫过于一口咬定西周是奴隶社会。问题本身,乃是研究的态度是否客观,举出的证据是否坚确的问题,与政治立场并没有关系。不过我曾再三指出过,不顾客观证据,存心诬蔑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古人的人,断乎没有不诬蔑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今人之理。“四人帮”及其相关人物,即是眼前的显证。我除写了《西周政治社会的结构性格问题卜文,在第一节中,检讨了西周奴隶社会论者的论证外,后来看到郭沫若以人牲、殉葬与《曶鼎铭文》为主的新论证,便又写了一篇《有关中国殷周社会性格问题的补充意见》,以作为此书台湾版的代序,对这两点加以反驳。我在补充意见中,举出中外有关材料,证明人牲及殉葬,“乃出于古代野蛮的信仰,再加上王权的横暴”;两者中有的用的是奴隶,但有的并不是奴隶,所以“与奴隶社会,没有必然的关系”。并且更进一步指出:“郭沫若们若以人牲和殉葬两件事,与奴隶社会有必然的关系,则进入周代,即没有出现这两件事,岂不恰好证明周代不是奴隶社会吗?”但近几年来,大陆学人,一看到墓中有殉葬的情形,不论规模的大小和殉葬者的身份,以及在当时是特殊性的现象,还是普遍性的现象,便一律指为这是奴隶社会的确证。我在这里,应再补充若干证据,以供有学术诚意者的参考。希望读者和我的原文合在一起看。(一)《史记》卷五《秦本纪》:“二十年,武公车,葬雍平阳,初以人从死,从死者六十六人。”按秦武公二十年,乃鲁庄公十六年。(二)又:“三十九年,缪公车,葬雍,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钅咸虎,亦在从死之中。秦人哀之,为作歌《黄乌》之诗。君子日:‘秦缪公广地益国,东服强晋,西霸戎夷,然不为诸侯盟主,亦宜哉。死而弃民,收其良臣从死。且先王崩,尚犹遗德垂法。况夺之善人良臣,百姓所哀者乎。是以知秦不能复东征也。’”按秦缪公三十九年,为鲁文公六年。(三)《左传·鲁宣公十五年》:“初,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日:‘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及辅氏之役,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秦之力士),杜回踬而颠,故获之。夜梦之日:‘余,而(汝)所嫁妇人之父也。尔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报’。”(四)《礼记·檀引下:“陈子车死于卫,其妻与其家大夫(宰)谋日:‘夫子疾,莫养于下(地下),请以殉葬。’定而后陈子亢(子车之弟)至,以告日:‘夫子疾,莫养于下,请以殉葬。’子亢日:‘以殉葬,非札也。虽然,则彼疾当养者孰若妻与宰。得已(能不以殉葬),则吾欲已。不得已,则吾欲以二子(妻与宰)者之为之也。’于是弗果用。”(五)又:“陈乾昔寝疾,属其兄弟而命其子尊己日:‘如我死,则必大为我棺,使吾二婢子(郑注:婢子,安也)夹我。’陈乾昔死,其子日:‘以殉葬非礼也,况又同棺乎。’弗果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