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时候认为有很多重要的东西在前面,只要不停奔走就能看到,走过来了发现重要的都在身后发生了,已经过去了,再往前又是一片空白。对过去,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也没有任何偶然,都是必须经过的。我不信一个人可以有两个以上的选择。几千年算永恒吗?写作是一条狗,你不变心它就陪着你,也是一面镜,照着你自己,和别人有什么关系呢?关于这些书,我个人认为是一个人蒙昧时代的见证。活下去,活在自我虚构和自我陶醉中,这大概是一个写作者的宿命,明白也没用。这几本书都是十年前或更早的时候写的,那时我很自以为是,相信很多东西,欲望很强,以为已知的就是一切了。这些书,我个人认为是一个蒙昧时代的见证。活下去,活在自我虚构和自我陶醉中,这大概是一个写作者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