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韦斯顿1886年生于美国芝加哥附近的一个家境不太富裕的家庭。他十几岁时,每天上学步行10英里,为的是省下每一毛钱车费,买一架照相机。十六岁那年,韦斯顿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花11美元,买了一架旧相机。他的处女作是在芝加哥华盛顿公园拍的一幅雪景。照片刚印出来时,他非常高兴,激动得浑身发抖。过了几天,心情平静下来,这才发现照片还不够完美:树太黑,雪太白,缺少层次。为了追求理想中的完美境界,韦斯顿在摄影艺术领域里,开始了一场为期46年漫长的探索,直到1948年得了震颤性麻痹症,才不得不放下照相机。韦斯顿几乎没有受过什么专门的教育。在二十岁到五十岁之间,主要是靠开设照相馆,拍摄商业人像的收来维持生活。1922年,韦斯顿到过一次纽约,见到了当时美国的摄影大师斯蒂格里茨和斯特兰德。韦斯顿在他的日记中写道:“斯蒂格里茨通过和我两小时的会面,对准了我一生的焦点。”从此,韦斯顿的影艺大进,不论是人物、风景、静物,都能拍出自己的风格和特色,逐渐得到了舆论的重视和好评。1930年,他在纽约举办了第一次个人影展。1932年,他和案塞尔·亚当斯、W·范迪克等志同道合的影友,组成了美国摄影史上有名的“f/64群体”。1937年是五十一岁的韦斯顿在摄影生涯中一个重要的年头。这一年,他获得了美国著名的古金汉姆奖金。从此,韦斯顿对他早就腻烦的照相馆人像摄影说了一声“Good-Bye”(再见),下定决心,把他全部的时间和精力,完全投进了自由创作的天地。韦斯顿的性格,是喜欢自然,讨厌城市;喜欢清静,讨厌喧闹。他说:“我天生就不是一个城里人。我之所以要离开旧金山,是因为我不喜欢这个地方。我的双脚,要在大地上行走,不喜欢这个到处人挤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