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天理良心与宋明时代经过魏晋南北朝和隋唐时代的三教争立,儒家的天命论受到很大的冲击。但是,到了宋代以后,天的影响仍然存在。王安石说“天命不足畏”,说明很多人还是畏天命的,还要提出天命来反对政治改革。程子说“天理”二字是自家体贴出来的。而这个天理中的天却是前人给他留下来的。程颢和程颐两兄弟创立了洛学。他们把天理提得很高,并且与人的欲望相对立。他们认为“天理”是善的,恶是从人的欲望中来的。“人之为不善,欲诱之也。”(《二程集·遗书》卷25)受欲望引诱,就会丧失天理,“天理之不存,则与禽兽何异矣。”(同上书《粹言》卷2)丧失天理,人就跟禽兽差不多。要使人们保存善性,就要灭私欲,“灭私欲则天理明”(同上书《遗书》卷24),“存天理,灭人欲”成为当时最重要的一个口号。当时有人问:“有的寡妇没有依靠,可以再嫁吗?”程子回答:“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同上书《遗书》卷22)程子认为守节是天理,失节就是人欲引诱的结果。中国人历来重视大节,所谓“大节不保”、“晚节不保”、“苏武留胡节不辱”,孟子提出的“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是大丈夫的气节。文天祥的“孔日成仁,孟日取义”,视死如归,是民族气节。朱自清先生不领美国的救济粉,也是一种民族气节。这些人都是民族的脊梁。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屹立于世界的东方,民族气节是一面旗子。人不能没有气节。一个人如果没有气节,有奶就是娘,以私欲为人生的奋斗目标,生活的目的,那是什么卑鄙的事情都会去做的。但是,程子把寡妇改嫁视为失节,在现代已经过时了,在当时也是错误的。南宋朱熹(1130:1200)对于天理与人欲的关系,有很多论述。他认为:“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朱子语类》卷12)作了最简单的论述。当有人问他:“饮食之间,孰为天理,孰为人欲?”他说:“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朱子语类》卷13)这样一来,人的欲望并非都是恶的,人的欲望只要是合理的,适当的,那就是天理。只有过分的贪欲,才是恶的根源,才是需要灭的“人欲”。这样的理欲观,把人的正常物质需要,合理的欲望,都视为“天理”,而这种天理又具有极高的权威性,那也就是说,人民生活的正常需要,人民的衣食问题,不但不是要消灭的人欲,而且是需要认真予以满足的天理。所谓天理就在正常的人欲之中。需要限制的人欲却是那些统治者的穷奢极欲。拿着圣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