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 民法总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 民法的概念
二 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 民法的历史发展
一 古代民法
二 资本主义民法
三 社会主义民法
四 我国社会主义民法
第三节 民法的渊源和适用范围
一 民法的渊源
二 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四节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 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
二 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
一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法律后果
二 民事法律事实的种类
三 民事法律事实的构成
第三章 民事主体
第一节 公民(自然人)
一 公民(自然人)的概念
二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 监护
四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二节 法人
一 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二 法人的成立条件
三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四 法人的变更和终止
第三节 合 伙
一 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二 合伙的设立条件
三 合伙财产的分割与转让
四 合伙事务的执行
五 合伙与第三人的关系
六 入伙与退伙
七 合伙的解散与清算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一 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
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
第三节 民事行为的效力形态
一 民事行为效力形态概述
二 无效民事行为
三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四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五 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四节 附条件和付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章 代 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
一 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 代理关系
三 代理的运用范围
第二节 代理的种类
一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 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三 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
四 本代理与再代理
五 单方代理与双方代理
六 积极代理与消极代理
七 有权代理与无权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的行使
一 代理权行使的一般准则
二 代理权的滥用
第四节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一 无权代理
二 表见代理
第五节 代理的终止
一 委托代理的终止
二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终止
第六章 民事责任
第一节 民事责任概述
一 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二 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 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
四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二节 侵权的民事责任
一 侵权民事责任概述
二 一般侵权民事责任
三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三节 民事责任的承担
一 民事责任的方式
二 民事损害赔偿范围及计算
第七章 期间、期日与时效
第一节 期间 期日
一 期间、期日的概念及意义
二 期间、期日的计算方法
第二节 时效概述
一 时效的概念
二 时效的种类
三 完善我国时效制度的意义
第三节 诉讼时效
一 诉讼时效的概念及特征
二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三 诉讼时效的种类
四 诉讼时效的计算
五 诉讼时效的效力
下编 民法分论
第八章 物 权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 物权的概念
二 物权的特征
三 物权的效力
第二节 物权的种类
一 物权法定主义
二 物权的分类
三 我国法律关于物权的种类
第三节 所有权
一 所有权的概念和种类
二 所有权的内容
三 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四 所有权的民法保护
第四节 共有和相邻关系
一 共有
二 相邻关系
第五节 其他物权
一 其他物权的概念
二 国有企业经营权
三 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 典权
第九章 债 权
第一节 债的概念
一 债的概念
二 债的构成要素
三 债的分类
第二节 债的发生根据
一 合同
二 不当得利
三 无因管理
四 侵权行为
第三节 债的担保
一 债的担保的概念与特征
二 保证
三 抵押
四 质押
五 留置
六 定金
第十章 合同总论
……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