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说明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处于世纪之交的中国证券市场正在经历着深刻的制度变革,不仅表现在立法机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现存的规范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条例进行了适时的修订和补充,而且各种旨在推进证券市场化的新政策、新法规、新规则也相继出台,证券市场的制度建设正在步入新的历史阶段。《21世纪证券系列教材·规则体系模块》在中国人民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编写的《证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暨资格考试选用教材系列》第八分册《中国证券法规总汇》(第三版)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证券市场规则体系的最新变化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丰富,并按照《21世纪证券系列教材》的编写体例,修订为系列教材的规则体系模块。1《21世纪证券系列教材·规则体系模块》较《中国证券法规总汇》(第三版)结构有了较大的变化,取消了前三版《总汇》沿用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及考试大纲、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必考法规以及与证券业务相关的法规的编辑体系,遵循全面、规范、便于查阅的原则,按照立法层次及规则的重要程度对所选法规进行了重新编目,依次修订为《证券市场法律与法规》、《证券市场部门规章》、《证券市场操作性规则》三个分册。同一类法规按发布时间排列先后顺序。2出于延续性和完整性的考虑,《21世纪证券系列教材·规则体系模块》收录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时间范围为1993年1月至2001年4月,总计跨时九年,收录法规209件。3《证券市场操作性规则》分册将政府部门公示的决定、通知、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等统一纳入操作性规则范畴,共计收录各类规则160件。鉴于操作性规则具有较强的时效性,编辑时在《中国证券法规总汇》(第三版)的基础上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删去了过时的决定、通知、函件等,并根据规则的变化编入了最新的解释性、操作性文件。4《21世纪证券系列教材·规则体系模块》仍然没有编入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规定。5《21世纪证券系列教材·规则体系模块》的编辑工作是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教授的总体指导下进行的,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的吴江、夏元等同志负责具体的编辑、修订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董安生教授对修订工作给予了帮助和建议。疏漏之处,敬请指正。编者200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