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篇题为《我在故我思――一位思想者的独语》的随笔中,我曾说过以后要写一点能够走入民间、打动人心的作品,例如像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简史》,陈鼓应先生的《庄子浅说》这样的大家小品。在写作此书时,我主观上是这样去追求的,但效果如何,只好请读者诸君去评论了。―陈波(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前言:读者朋友,你有兴趣作一次逻辑之旅吗?在短短的时间里,去跨越历史的时空,品味那些伟大的逻辑学家们的苦闷、挣扎、思考和创造,测览逻辑学的来龙去脉、大致框架和基本内容,这些内容已经成为西方许多能力性考试,如TOFEL,GRE,GMAT,LSAT测试的对象,并且已开始成为国内相应考试如MBA、MPA的测试对象。如果你有兴趣,那就让我们从考察“逻辑”这个词开始吧。从词源上说,“逻辑”最早可以追溯到一个希腊词,即“逻各斯”(IOgOS,其复数形式是IOgoi)。“逻各斯”是多义的,其主要舍义有:(1)一般的规律、原理和规则。在这一点上,“逻各斯”类似于中国老庄哲学的“道”。(2)命题、说明、解释、论题、论证等。(3)理性、推理、理性能力、与经验相对的抽象理论,与直觉相对的有条理的推理。(4)尺度、关系、比例、比率等。(5)价值。不管怎样,“逻各斯”的基本词义是言辞、理性、秩序、规律,其中最基本的含义又是‘’秩序”和“规律”,其他含义都是由此派生出来的。例如,“有秩序的”、“合乎规律的”就是合乎“理性”的;‘推理’就是按照“规律”进行有“秩序”的、有条理的思维。尽管亚里士多德在“议论”或“论证”的意义上使用过“逻各斯”一词,但他更多地用“分析”或“分析学”去表示他关于推理的理论。据史料记载,斯多葛派使用过“逻辑”一词,认为它包括论辩术和修辞学两部分。逍遥学派和古罗马的西塞罗则比较正式地使用了“逻辑”一词,但古罗马更多地用“论辩术”(dialectica)表示包括逻辑和修辞学的科学。欧洲中世纪的逻辑学家有时用“logica”、有时用“dialectica”表示逻辑。直到近代,西方才通用“lOgic”、“IOgik”、“logique”等表示逻辑这门科学。西方逻辑早在明代就开始传入中国,李之藻(1565-1630年)与人合作翻译了葡萄牙人所写的一部逻辑学讲义,译为《名理探》。清朝末年,逻辑方面的翻译著作有《辩学启蒙》(1896年)、《穆勒名学》(严复译,1905年)等。一开始,中国译者们按先奏传统来理解“logiC”,先后将其译为“名学”、“辩学”、“名辩学”、“理则学”、“论理学”等等。严复是将“lOgiC”译为“逻辑”的第一人,但他并未加以提倡、推广,而是选用了“名学”作为他的译著的书名。到20世纪30-40年代,“逻辑”译名才逐渐流行开来,并获得通用。不过,在汉语中,“逻辑”一词同样也是多义的,其主要含义有:(l)客观事物的规律,例如“历史的逻辑决定了人类社会将一直向前发展”。(2)某种理论、观点,例如“只许官家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哪一家的逻辑!”(3)思维的规律、规则,例如说“某篇文章逻辑性强”,“某个说法不合逻辑”。(4)逻辑学或逻辑知识,例如“大学生应该上逻辑课”,“在一般人的印象中,逻辑很难学”。我们的逻辑之旅将要考察的就是作为一门科学的“逻辑”。可以说,逻辑作为一门科学,是既古老又年轻的。说它古老,是说它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从起源上看,它有三大源泉:古希腊的形式逻辑、中国先秦时期的名对学,以及印度佛教中的因明(插入一句,由于我本人对印度佛教中的因明不熟悉,无法充当这方面的导游,故在今后的旅程中将只谈到希腊传统和中国传统下的逻辑)。说它年轻,是说它朝气蓬勃,充满活力,已经或者正在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逻辑学科体系,并在整个现代科学中发挥着基础学科的作用。现在,让我们做一道逻辑方面的选择题吧:有甲、乙、丙、丁、戊五个人,每个人头上戴一顶白帽子或者黑帽子,每个人显然只能看见别人头上帽子的颜色,看不见自己头上帽子的颜色。并且,一个人戴白帽子当且仅当他说真话,戴黑帽子当且仅当他说假话。已知:甲说:我看见三顶白帽子一顶黑帽子;乙说:我看见四顶黑帽子;丙说:我看见一顶白帽子三顶黑帽子;戊说:我看见四顶白帽子。根据上述题干,下列陈述都是假的,除了:A.甲和丙都戴白帽子;B.乙和丙都戴黑帽子;C.戊戴白帽子,但丁戴黑帽子;D.丙戴黑帽子,但甲戴白帽子;E丙和丁都戴白帽子。至于这道题的详细解法,当你到达这一次逻辑旅行的终点时,你自然就会明白了。::::::::::::::::::::作者简介:陈波1957年生,哲学博土,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兼职研究员、代表性著作有:《奎因哲学研究-从逻辑和语言的观点看》(三联书店“哈佛-燕京学术丛书”1998年)《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请读片断:公孙龙和白马非马公孙龙(约公元前325一前250年),战国末期人,曾为赵国平原君门下客卿,名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历史上以“白马非马”和“坚白之辩”而闻名。据说,有一次他骑马过关,关吏说:“马不准过。”公孙龙答道:“我骑的是白马,白马非马。”关吏被他弄糊涂了,于是连人带马一起放过关。白马非马《公孙龙子》是他的著作辑成,其中有一篇《白马论》,其主要命题是“自马非马”,对它的论证则包括:(l)从概念的内涵说,“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这就是说,“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加一种颜色。三者内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马非马。(2)从概念的外延说,“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马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取非有去取也,故曰:白马非马。”这就是说,“马”的外延包括一切马,不管其颜色如何;“白马”的外延只包括白马,有相应的颜色要求。由于“马”和“白马”的外延不同,所以白马非马。(3)从共相的角度说,“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这似乎是在强调,“马”这个共相与“白马”这个共相不同。马的共相,是一切马的本质属性,不包括颜色,仅只是“马作为马”。而“白马”的共相包括颜色。于是,马作为马不同于白马作为白马,所以白马非马。关于“白马非马”这个命题的意义,人们有不同的理解。一是把其中的“非”理解为“不等于”,“白马非马”是说“白马不等于马”,它把“属”和“种”、“类”和“子类”区分开来,因此是一个正确、科学的命题。一是把“非”理解为“不属于”,“白马非马”是说“白马不属于马”,因此它是一个虚假、错误的命题。公孙龙的意思究竟是什么?在我看来,他是通过“白马不等于马”来论证“白马不属于马”,因而是在进行诡辩。坚白之辩《公孙龙子》中另有一篇《坚白论》,其主要命题是“坚白相离”,并给出了两个论证:门)知识论论证。假设有坚白石存在,问:“坚白石三,可乎?曰:不可。二,可乎?曰:可。何哉?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柑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这就是说,用眼睛看,只能感知到有一白石,而不能感知到有一坚石;用手摸,只能感知到有一坚石,而不能感知到有一白石。因此,坚、白相离。(2)本体论论证。坚、白二者作为共相,尽管体现在一切坚物和白物身上,但它们本身却是不定所坚的坚,是不定所白的白。即使这个世界中完全没有坚物和白物,坚还是坚,白还是白。坚、白作为共相,独立于坚白石以及一切坚物和白物而存在。这一点的事实根据在于:在这个世界上,有些物坚而不白,有些物白而不坚。所以,坚、白相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