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秀文,女,1951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 ,1975年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俄语系,198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至今。2000年6月1日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商事仲裁。自1986年以来,先后在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意大利、奥地利、德国等国家的法学院和科研机构从事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商事仲裁的研修和讲学。著有《国际商事仲裁》、《香港仲裁制度》等专著,主编和参编了《国际经济法教程》、《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法》、《国际商事仲裁案例评析》等教材十余种,翻译了《国际法》、《施米托夫国际贸易法文选》、China Law reports、Selected Works of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Awards 等英、俄著作近十种。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国际商报》等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数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