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是贯穿于20世纪民主政治的一个活跃的理想。即使那些反对它的人也都意识到了它的潜力。但社会主义的涵义仍是晦暗不明的,而由政治哲学家提出的用以解释它的现有理论也未能把握住通常人们思考社会主义问题的方式。《社会正义原则》提出了一种新的理论。戴维·米勒指出必须在语境中理解正义诸原则,每一原则都在不同形式的人类结合体中得到认同。由于现代社会的复杂性,政治理论也必定是复杂的。《社会正义原则》所展现的正义理论和大多数其他晚近的由政治哲学发展而来的观点不同,除了对流行的观点更为敏锐以外,它更加密切地关注到正义原则所处的社会环境。这一关注的焦点赋予理论较少的抽象性。我相信,它也提高了理论的政治相关性。我也很敏锐地感觉到,在这写这本收书的过程中,在政治哲学家们,特别是那些我们称作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者们所辩护的社会正义观与适宜于向当今的自由主义社会提出的政策变革的类型之间的巨大鸿沟。当然,社会正义常常是而且必须常常是一个批判性的观念,一个向我们提出以更大程度的公平的名义变革我们的制度和实践的挑战的观念,但它并不应该只是简单的乌托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