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2001年“修订2版”的前言中曾说:“随着诉讼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新发展,我们当再次撰写新版”。时隔4年,又要做第3次修订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行政法治发展的迅速。在此期间,《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其他司法解释的相继发布;新的行政和司法实践提出了许多在理论上需要探索和回答的新问题;经过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在行政诉讼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许多新的进展;还应指出的是:近几年来,由于我国行政和司法实践的迅速发展,修改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呼声日益高涨,时机也日渐成熟,在某些方面已形成共识。所有这些都在《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行政诉讼法学》修订时着重作了研究,并力求能在修订中得到充分反映。《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行政诉讼法学》在初次编写时,作者们曾约定,要适应教学实践的需要,提供尽可能完整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新的发展信息;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阐明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运行的基本规则;回答理论研究和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在涉及行政诉讼有关争议问题时,提出我们的看法,但力求观点明确,论述简明,为读者和使用者留下必要的空间。此次修订,仍本此原则。“第4版”还在每章开篇增加了内容提要及学习的目的和要求,篇末附有思考题和参考书目。“第4版”的撰稿人员与分工,与第1版、第2版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