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册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一般规定
一、刑法的立法宗旨和任务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三、刑法的空间效力
四、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
五、刑法的生效期与溯及力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三节 共同犯罪
第四节 单位犯罪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二节 管制
第三节 拘役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型
第五节 死刑
第六节 罚金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八节 没收财产
第九节 对受刑罚处罚者的职业、任职和权利的限制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量刑
第二节 累犯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第四节 数罪并罚
第五节 缓刑
第六节 减刑
第七节 假释
第八节 时效
第五章 其他规定
分则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下册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附则
一、施行日期
二、单行刑法的废止与保留
附件一
附件二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