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烛谈》一九四○年二月由上海北新书局出版。收文二十九篇,写于一九三六年十一月至一九三七年四月,基本上是《瓜豆集》之后的作品。作者原本撰有序言,但未收入集中,后编进《秉烛后谈》。《秉烛后谈·两篇小引》附记有云:“《秉烛谈》已出板,唯上无序文,因底稿在上海兵火中烧失了。”《秉烛谈》以后几种著作,出版时逢战乱,多少都有波折,此书之印行拖了数年之久即其一例。作者在序中说:“这《秉烛谈》里的三四十篇文章大旨还与以前的相差无几,”而相比之下,就中“关于一种书”的文章成分很大,比此前的《瓜豆集》更接近于《夜读抄》。集中《明珠抄》原系发表在《世界日报·明珠》上部分作品(同时为这副刊写作的还有俞平伯和废名),近乎专栏文章,但是写法也与《苦茶随笔》之《关于十九篇》及《苦竹杂记》里《情理》等文区别较大,还是“读书录”或“看书偶记”,不过篇幅稍短而已。作者晚年回顾平生著述,很是强调《赋得猫》这类文章:“据我自己的看法,在那些说道理和讲趣味的之外,有几篇古怪题目的如《赋得猫》、《关于活埋》、《荣光之手》这些,似乎也还别致,就只可惜还有许多好题材,因为准备不能充分,不曾动得手,譬如八股文,小脚和雅片烟都是。”(《知堂回想录·后记》)“说道理”、“讲趣味”和“古怪题目”,周氏的读书录,甚至全部作品,都可以如此划分。“古怪题目”是典型的文化批判之作。文化批判这个概念,可以应用于周氏中期绝大部分作品,而此类文章特别之处,在于多从某一特殊文化现象开掘(所谓“古怪题目”,首先是就此而言),最终触及所属文化系统的本质问题。其取材不避古今中外,全出于作者的特殊知识,特殊趣味和特殊发现,三者缺一不可;而彼此关系,可以说因知识而有发现,因发现而有趣味,而发现和知识又都包容于趣味之中。因系趣味文章,行文是漫谈式的,虽然分量很重,立意也深,却仍是随笔而不是论文。无论从艺术性还是思想性考虑,“古怪题目”都居周作人最佳作品之列,最能代表他的特色。作者后来说:“我的散文并不怎么了不起,但我的用意总是不错的,我想把中国的散文走上两条路,一条是匕首似的杂文(我自己却不会做),又一条是英法两国似的随笔,性质较为多样,我看旧的文集,见有些如《赋得猫》、《关于活埋》、《无生老母的消息》等,至今还是喜爱,此虽是敞帚自珍的习气,但的确是实情。”(一九六五年四月二十一日致鲍耀明)也是针对这类作品说的。《赋得猫》开头讲到此文写作过程,可知在作者心目中,“古怪题目”与“草木虫鱼”尚有一点区别。“草木虫鱼”是“赏鉴里混有批判”,乃以“赏鉴”为主,此类文章则不然,纯是文化批判,虽以文章论都是趣味盎然之作,不必硬分高下,然而侧重点有所不同。周氏三十年代以后文章,以“古怪题目”与部分读书之作文化批判性最强。应该指出,这种批判同时具有社会批判的象征意义,其写作的缘由或多或少得在现实社会中去找。作者一再说:“我仍旧是大积极,又写这些无用文章,妨害我为自己而写的主义,”(《苦竹杂记·后记》)这话本是半真半假,多半还是不能不如此,盖“不从俗呐喊口号”是一方面,“国家衰亡,自当付一分责任”是另一方面也。其思想上的矛盾之处,早在《闭户读书论》中已经显示出来。然而此种象征意义,毕竟只是意义之一,而且并非主要方面,可以说一是泛指的,一是特指的,一是治本的,一是治标的,在作者看来,文化批判本身才具有终极意义。此次据北新书局一九四○年二月初版本整理出版。原书日次三页,正文二百二十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