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书是作者历经十五年的潜心研究,写就的一部极具学术价值的刑罚哲学专著。其以逻辑演绎为基本方法,揭示了刑罚的报应性是社会报复、道义报应与法律报应的统一,刑罚的功利根据是一般预防与个别预防的统一,进而阐明了刑罚的报应性与功利性的同一性、差异性与对立性,立足于个人与社会、客观与主观、手段与目的的辩证关系,深入论证了刑罚的正当性在于报应与功利的辩证统一性,提出了解决报应与功利相冲突的四条基本定律,以此为前提从动态的角度深入分析了制刑的正当性、动刑的正当性、配刑的正当性与行刑的正当性,从而构筑起以刑罚理性和谐论为核心的完整的刑罚哲学体系。书中提出了刑罚的宽容性、最大效益性、有利被告论、死刑悖论、四体同位的动刑论、基与序相结合的犯罪评价论、等价与适度相统一的刑罚二次分配论、刑罚有限论、恶法非法论与恶法亦法论等一系列全新的概念与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