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内斯·勃拉姆斯(1833~1897)是德国最著名德作曲家之一。他的音乐富有诗意,语句热情,感觉美好,同时带有戏剧性德诗味。他严格遵循维也纳古典主义传统,在创作手法上十分严谨,被人们称为贝多芬之后德当之无愧德继承人。这首奏鸣曲是继贝多芬五首大提琴奏鸣曲之后的大提琴奏鸣曲代表作,是作曲家在1862~1865年间完成的。全曲三个乐章都是用小调写成,而且节奏速度都是快板类型。第一乐章:奏鸣曲式,从容的快板,e小调,4/4拍。这乐章的旋律线条很长,同柴科夫斯基的音乐有相像之处。演奏时要做大的乐句,宽阔,连绵不断,深沉地呼吸。演奏时激情、火候要足,大起大落,内心始终在燃烧,温度丝毫不降。演奏者对全曲要有整体概念,把乐段、乐句都组织好,使人听后感到满足。第二乐章:小步舞曲,小快板,a小调,3/4拍。典雅,端庄,秀丽,轻盈的律动,体现出维也纳舞曲的特征。第三乐章:赋格曲式,e小调,4/4拍。这是一个既长又忙碌的乐章,演奏起来很是累人,大担琴经常与钢琴奏二对三的节奏,配合得好实在不易。无伦是大提琴或是钢琴,三连音的节奏要绝对准确,互相都应知道在我演奏的同时对方在做什么,因为这是室内乐,而不是独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