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与继承法学》(第四版)是其中一种,由中国政法大学巫昌祯教授主编,并负责全书的体例策划、内容编排和统稿工作。原教材中的婚姻法、收养法内容由田岚撰写,继承法内容由陶毅、周应江撰写。2001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1998年11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修正案),且于1999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1999年5月,民政部颁布并施行了《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2003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9月民政部颁布了《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2002年6月卫生部发布《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200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施行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施行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