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现代性成为问题、成为知识界议论的中心话题,在西方国家大概是本世纪(20世纪)中叶以后,在中国也仅是近年来的事情。不过,中国法的现代问题,与西方相比,既有共同之外,又多了一些不同。在中国,法律一直被作为器物层面的东西。古代中国人把法律作为君王统治臣民的工具;现代中国社会,法律则是追赶世界范围现代化的手段,就是像管理技术、科学文化一样。故,在中国,法律几乎从来不是一个知识性的话题,或者说,不是一个知识分子能够平心静气加以讨论的对象。在法治发达的国家里,离开法律,人们几乎寸步难行。现代生活中,法律所发挥的广泛性、持久的作用,是我们的前人难以想象的。人们不仅用法律确认、维护、巩固原有社会的秩序,而且还试图用法律创造一个崭新的社会。这就是法的现代化的一个直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