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道德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也是复杂多样的。主要有处理利益关系的师德行为,面临道德冲突时的师德选择,对他人或自己进行某种善恶价值判断的师德评价,为使师德规范要求内化为师德主体意识而进行宣传和灌输的师德教育以及教师个体人格品性“自我锻炼”和“自我改造”的师德修养等等。上述教师道德结构诸方面是彼此联系、互相影响的。师德关系、师德活动是师德意识、师德规范的实践基础和客观来源,并促使师德意识的深化和师德规范的巩固、完善;师德意识是师德关系的反映,又是师德规范形成的思想前提,并对师德实践活动起指导作用;师德规范体现着师德意识和师德活动的统一,又指导和制约着师德意识和师德活动。它们相互规定、相辅相成,构成教师道德体系的有机整体。二、教师道德的特点教育劳动的特点和教育伦理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特点。 (一)在道德意识上,教师道德比其他职业道德要求有更高的水准由于教育劳动的最大特点是培养、塑造新的一代,是培养人的工作,因此,教师不仅要教书传授知识,而且要以自己良好的道德品性去影响学生,从科学知识、思想情感、行为方式等多方面对学生加以引导和培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把教师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事实上这不仅是社会对教师的要求,也是教师应该担负的道义责任。从历史发展来看,历代社会对教师的要求都是比较高的,而且教师道德也总是处在当时社会道德的较高层次上。正如捷克大教育家夸美纽斯说的:“教师应该是道德卓异的优秀人物。”我国无产阶级教育家徐特立也说过:“做人民教师的人,他的思想品质好坏,也就格外显得重要。”意识到这一点,作为教师自身,也就应该自觉地加强师德修养,对自己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 (二)在道德行为上,要求教师为人师表在教育过程中,教师的道德品质不仅是自身完善的要求,而且是作用于学生的重要的教育手段。因为教师的品行对学生具有强烈的示范性,教师的教学态度,待人接物的方式,言谈举止等都是学生最直接的人格榜样以至模仿对象。因而教师除了在课堂上传授知识以外,还起着“以身立教”的作用,所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这样才称得上是合格的教师。正因为这样,“为人师表”、“身教重于言教”等等成为自古以来教师职业的传统美德和基本要求。 (三)在道德影响上,教师道德比其他职业道德的影响更深远、更广泛一般说来,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按程序制造出某一产品以后,具体的劳动过程即告结束,劳动者对产品也不再发生影响。而教育劳动产品是具有社会性、主观能动性并不断自我发展的人,因此,某一具体的教育过程结束以后,教师对学生的道德影响并不会即刻消失,而是深刻地作用于学生的思想和心灵,并且通过学生辐射至家庭、社会;不仅影响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与生活,而且影响着学生毕业离校后的生活道路,甚至整个一生。第三节 教师道德的功能与作用一、教师道德的功能道德作为以实践一精神的方式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一经产生,就有其特定的功能和作用。教师道德的功能,就是教师道德构成诸要素相互作用的机制及其表现出来的功效。这些功效在教师职业生活中的具体发挥和表现,即表现为教师道德的社会作用。教师道德的功能主要表现为: (一)调节功能这是教师道德最主要、最基本的功能。所谓调节功能是指教师道德具有通过评价等方式来指导和纠正教师的行为与职业活动,从而协调师德关系的能力。道德调节主要以两种形式进行:一是社会调节,即以社会或教育职业的道德原则、规范为尺度来评价、影响、干预教师的道德行为,协调各种道德关系;二是自我调节,即教师个体以一定的道德观念为尺度来评价、纠正自己的行为,调整自我在职业生活中的道德角色以及与集体、他人的关系。调节教育活动关系和秩序的手段,除道德以外,还有教育法规、各种规章制度、纪律守则等等,它们与道德调节的区别在于具有明显的外在强制性。道德调节虽然也有一定的强制性,但它表现为内心的命令、舆论的压力、传统习惯的束缚,因而是一种内在强制或弱强制,只有在教师内心认同和接受的情况下才能发挥其引导和规劝的作用。道德调节的这一特点说明它是建立在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信念的基础之上的,最终依靠道德自觉性来实现。比如教师的教学工作,虽然有教学大纲、教学纪律的规定和约束,但教师在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使用以及备课所花的时间精力等方面,则完全取决于教师的道德责任感和自觉性。因此,道德调节是其他调节手段所不能取代的。 (二)教育功能这是指教师道德具有通过评价、激励等方式,造成社会舆论,形成良好风尚,树立道德榜样,塑造理想人格,从而培养教师的道德品质、提高教师的道德境界。道德教育的任务在于把一定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灌输到个人意识中,使其形成相应的道德认识和道德信念,从而形成教师行为的自我调节机制。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教师的社会角色是教育者,然而教师要达到自身完善并成为合格的教育者,首先应该成为受教育者。这就是说,教育者本身也需要受教育;教师既是道德教育的主体,又是道德教育的客体;只有两者的有机统一,才能有效地发挥教师道德的教育功能。 (三)认识功能教师道德的认识功能,是指教师道德能够通过道德判断、道德标准、道德理想等形式,反映教师个人与他人、社会和集体的利益关系,获得关于社会道德状况、道德发展前景以及教师自身价值的知识,提供道德选择的取向。道德的认识功能是通过道德意识、道德评价来实现的。通过道德意识和评价,首先使教师认识教育职业的社会意义以及自己负有的道德责任与应尽义务,从而形成献身教育事业的职业理想和信念;其次使教师认识各种道德关系及其正确处理的原则和规范,自觉地创造和谐的教育人际关系;此外,还能帮助教师预测在教育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矛盾冲突及其道德影响与后果,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避免道德上的失误。 (四)激励功能激励功能是唤起教师道德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动力机制,它具有直接引发道德动机和启动道德行为的力量。道德的激励功能可分为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社会激励功能,即由社会掌握运用,作用于被激励对象的外在激励机制,它包括道德理想、道德榜样和道德批评等方面。道德理想激励教师向往、追求并努力实现完美的道德人格,为教师提供理想的道德价值目标;道德榜样是道德理想的现实表现和具体化,提供了现实生活中可以直接效法的道德典范;道德批评则是运用舆论等力量揭露、谴责道德生活中的恶行,以达到扬善抑恶的目的。二是自我激励机制,即由教师个人自身掌握和应用的内在心理机制,如成就感、尊严感、荣誉感等等。它促使教师形成完善自我的强烈愿望和实现自身价值的内驱力,并在发挥道德主动性和创造性的过程中获得自我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