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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审美理想之维

和:审美理想之维

定 价:¥29.80

作 者: 袁济喜著
出版社: 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丛编项: 中国美学范畴丛书 第一辑
标 签: 美学范畴

ISBN: 9787806472927 出版时间: 2001-10-01 包装: 平装
开本: 20cm 页数: 245 字数:  

内容简介

  《吕氏春秋》论“和”的产生,主要从音乐起源的角度去谈的。其《大乐》篇谈音乐产生时说:“音乐之所由来者远矣:生于度量,本于太一。太一出两仪,两仪出阴阳。阴阳变化,一上一下,合而成章。浑浑沌沌,离则复合,合则复离,是谓天常。天地车轮,终则复始,极则复反,莫不咸当。日月星辰,或疾或徐。日月不同,以尽其行。四时代兴,或暑或寒,或短或长,或柔或刚。万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阴阳。萌芽始震,凝涞以形。形体有处,莫不有声。声出于和,和出于适,和、适,先王定乐由此而生。天下太平,万物安宁,皆化其上,乐乃可成。”这段文字描绘了音乐从最初的始基“太一”生出,经过阴阳两仪的交感变化,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的过程。《吕氏春秋》论音乐起源的看法显然受《易传》的影响。《易传》在描述天地万物氤氲化生时指出:“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成八卦。”《吕氏春秋》用它来说明音乐的产生,认为“万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阴阳”,音乐也本于“太一”。但《吕氏春秋》论音乐的形成又突出了这几点:一、音乐是由于“形体有处,莫不有声”,即万物形成后,物体运动的振响产生了音乐,这比春秋时一些思想家笼统地说“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更加接近唯物主义。二、它把音乐的“和”与天地的“和”联系了起来,认为音乐的和谐本于自然界的和谐,“四时代兴,或暑或寒,或短或长,或柔或刚”,音乐之和是自然之和在音响上的反映。而且,音乐之和也受到社会人事的影响,“天下太平,万物安宁,皆化其上,乐乃可成”。反过来,“君臣失位,父子失处,夫妇失宜,民人呻吟,其以为乐,若之何哉!”可见,音乐之和是社会与人世状况的反映。三、最重要的是,它在先秦“以和为美”的思想中,第一次提出“声出于和,和出于适”,将“适”作为“和”的最高范畴,以为“先王定乐由此而生”,这就比苟子等人的乐论大大前进了一步。《吕氏春秋》论“适”,首先将它作为一种审美过程中的心境,认为心境如何,决定了审美对象是否适应于主体。换言之,能否达到和谐的审美境界,并不仅仅取决于对象本身,而是取决于主体本身。《吕氏春秋.适音》篇指出:“耳之情欲声,心不乐,五音在前弗听;目之情欲色,心弗乐,五色在前弗视;鼻之情欲芬香,心弗乐,芬香在前弗嗅;口之情欲滋味,心弗乐,五味在前弗食。欲之者,耳、目、鼻、口也。乐之弗乐者,心也。心必和平然后乐。心(必)乐,然后耳、目、鼻、口有以欲之。故乐之务在于和心,和心在于行适。”《吕氏春秋》在这里指出,对声色之美的追求是人的本性使然。但是外界的声色滋味能否对人构成审美对象,关键在于主体心境如何。如果心境不乐,再好再美的声色滋味都不能成为对象,正如马克思所说:“忧心忡忡的穷人甚至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无动于衷。”①魏晋时嵇康在著名的《声无哀乐论》中提出“和声无象,哀心有主”就深受《吕氏春秋》这一说法的启发。《吕氏春秋》进而指出“心必和平然后乐”,强调主体只有处于和谐的心境状态下才能对美声、美色、美味加以感受和品尝,形成美感效应。这就打破了荀子等人将和谐视为外界感染所致的观念。“适”除了主体的心境因素之外,也包含着审美客体的因素。《吕氏春秋》作者指出:“夫音亦有适,太巨则志荡,以荡听巨,则耳不容,不容则横塞,横塞则振;太小则志嫌,以嫌听小,则耳不充,不充则不詹,不詹则窕;太清则志危,以危听清,则耳溪极,溪极则不鉴,不鉴则竭;太浊则志下,以下听浊,则耳不收,不收则不抟,不抟则怒。故太巨、太小、太清、太浊,皆非适也。何谓适?衷音之适也。何谓衷?大不出钧,重不过石,小大、轻重之衷也。黄钟之宫,音之本也,清浊之衷也。衷也者适也,以适听适则和矣。”(《适音》)《吕氏春秋》的作者详尽地阐述了音适与主体之适的关系,认为音量过大或过小、过清或过浊,都会刺激人的生理感官,引起不适。什么是“适”呢?这就是“衷音”,即恰到好处,“小大、轻重之衷也”,只有这种和谐之音才能使主体感到和谐舒适。为此,《吕氏春秋》提出要调和音声,使物以适人,主客体达到和谐一致,“乐之有情,譬之若肌肤形体之有情性也。有情性则必有性养矣。寒、温、劳、逸、饥、饱,此六者非适也。凡养也者,瞻非适而以之适者也。能以久处其适,则生长矣。”(《侈乐》)作者强调音乐之和在于使人适性,并且抨击了乱世之音“以巨为美,以众为观,倣诡殊瑰,耳所未尝闻,目所未尝见,务以相过,不用度量”的审美观念,认为惟有适音才能和乐。所谓“适”的实现,从主体来说,在于调节情欲,使之合乎养性、贵生的需要。就这一点来说,《吕氏春秋》的作者吸收了儒家“以道制欲”的思想,认为必要的节制是实现“和”的前提,这一点与道家纯任自然的观点有所不同。《吕氏春秋》认为:“天生人而使有贪有欲。欲有情,情有节。圣人修节以止欲,故不过行其情也。故耳之欲五声,目之欲五色,口之欲五味,情也。此三者,贵贱愚智、贤不肖,欲之若一。虽神农、黄帝,其与桀、纣同,圣人之所以异者,得其情也。由贵生动,则得其情矣。不由贵生动,则失其情矣。此二者,死生存亡之本也。”(《情欲》)就人性应感而动,发为情欲、衍为声色滋味之好这一点来说,《吕氏春秋》显然受《礼记》的影响。但荀子制导情欲是导向礼义,“故人一之于礼义,则两得之矣;一之于情性,则两丧之矣。”(《苟子·礼论》)《吕氏春秋》则强调节情以中是为了“贵生”,即保持个体身心健康的自由发展,“故圣人之制万物也,以全其天也。天全则神和矣。”《贵生》篇中又提出:“所谓全生者,六欲皆得其宜也;所谓亏生者,六欲分得其宜也。”除了为养生以调节情欲外,《吕氏春秋》还主张从理性与道德的角度对嗜欲加以节制。《吕氏春秋》说:“人之情,欲寿而恶天,欲安而恶危,欲荣而恶辱,欲逸而恶劳。四欲得,四恶除,则心适矣。四欲之得也,在于胜理。胜理以治身则生全,以生全则寿长矣;胜理以治国则法立,法立则天下服矣。故适心之务,在于明理。”(《适音》)这里所说的“明理”,包含有用理智控制情欲的意思在内。《吕氏春秋·大乐》篇说:“成乐有具,必节嗜欲。嗜欲不辟,乐乃可务。务乐有术,必有平出。平出于公,公出于道。故惟得道之人,其可与言乐乎!亡国戮民,非无乐也,其乐不乐,有似于此。君臣失位,父子失处,夫妇失宜,民人呻吟,其以为乐,若之何哉!”这里所说的“公”,带有道家学派贵公的意思,“道”又有儒家社会伦理道德的含义,《吕氏春秋》的作者主张以乐调和君臣、夫妇的关系,显然属于儒家的教化论。《吕氏春秋》糅杂儒、道,主张用理性与道德来疏导情欲,控引嗜好,将全寿养生、颐性保真与经邦治国结合起来,以臻于和谐适中的审美主体境界。它的“中和”观念,直接启迪了西汉初期淮南王刘安等人的哲学与美学,具有转折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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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缺《和:审美理想之维》作者简介

图书目录

总序(蔡锺翔 陈良运)
导言
上编 审美范畴“和”的发展历史
第一章 奠基时期(先秦)
第一节 人文地理的沾溉
第二节 五行杂错之“和”
第三节 儒家的“中和”之美
第四节 道家的“和以天倪”
第五节 儒、道之“和”的融汇——《吕氏春秋》论“和”
第二章 演进时期(两汉)
第一节 天人系统与“中和”之美
第二节 “温柔敦厚”与诗教
第三节 围绕《离骚》公案的“中和”与非“中和”之争
第三章 深化时期(魏晋南北朝)
第一节 从人格之“和”到宇宙之“和”
第二节 乐论之“和”
第三节 “和”与艺术辩证法
第四章成熟时期(隋唐五代)
第一节 初唐史家的折衷文质
第二节 皎然论“诗之中道”
第三节 司空图的“饮之太和”
第五章转折时期(宋代)
第一节 幽淡和谐的社会审美理想
第二节 理学家论“中和”之美
第三节诗教的重振
第六章衰变时期(元明清)
第一节金元时期的余绪
第二节 清代的回光返照
第三节近代的余响
下编 审美范畴“和"的结构解析
第一章审美对象之“和”
第一节 天地自然之“和”
第二节 社会与艺术之“和”
第三节 审美对象形式之“和”
第二章审美心态之“和”
第一节情志的和谐
第二节 “温柔敦厚”与人格涵养
第三节 超越功利的“大和”心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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