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是中国古典美学中具有多重含义的范畴,它往往与“比”并称为“比兴”,但与“比”相比,它具有更深的美学蕴涵,其基本含义一是感发,二是寄寓。作为审美范畴的“兴”的出现,是在有文字记载的先秦时代。后来汉儒从经学角度对“比兴”作了进一步的诠释。汉魏之际,随着人性的觉醒与文学的独立,“兴”从托喻之辞向着自然感兴发展,其内涵逐渐拓展。唐宋以降,诸多的文论家对此作了进一步的阐发,使“兴”范畴不断得以充实,它将文艺创作中的一些基本范畴如“心物”、“情景”等关系加以融会,具有以一总万的意义。原夫“兴”之诞生,肇自华夏民族的生命冲动之中。“兴”中保留着中华远古生民天人感应、观物取象、托物寓意等文化观念痕迹。从审美与艺术活动的角度来说,“兴”是现实人生向艺术人生跃升的津梁,是使艺术生命得到激活的中介,它是中国古典美学有价值的传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