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传奇是中国小说发展成熟的一块里程碑。早在唐代初年,大约公元七世纪的二十年代,王度的《古镜记》已经突破了六朝志怪粗陈梗概的窠臼,开辟了传奇体小说的蹊径。稍晚一些,在诗国高潮的盛唐时期,来源于辞赋与民间说唱文学的新体小说《游仙窟》和蜕化自志怪小说而又赋予新貌的《补江总白猿传》、《梁四公记》等作品又相继问世。牛肃则写出了十卷本的小说集《纪闻》,成为写小说的专业作家。随后张荐的《灵怪集》、戴孚的《广异记》又开创了“用传奇法而以志怪”(鲁迅论《聊斋志异》语)的先河。这时期的小说虽然仍以神怪故事为主要题材,但是在写作方法上注重文采和意想,加强了细节描写,因而篇幅曼长,显然不同于以往的志怪小说,后人就称之为传奇。传奇是唐代小说的一个别称。把它作为书名的是晚唐人裴铏的小说集《传奇》。在他之前的元稹《莺莺传》也曾被人称为“传奇”,不过未必是作者自己采用的原名,很可能是宋朝人擅改的新题(最早见赵令畤《侯鲭录》引王铚《传奇莺莺辨证》)。北宋古文家尹洙曾讥笑范仲淹《岳阳楼记》中“用对语说时景”是“传奇体”,据陈师道《后山诗话》的解释说:“传奇,唐裴铏所著小说也。”当时人所谓的“传奇体”还是特指裴铏《传奇》一书的文风,它的确是以“用对语说时景”为艺术特色的。但《传奇》的内容也有鲜明的特色,那就是以神仙和爱情相结合的故事为主要题材。南宋人习惯于用“传奇”专称爱情故事,逐步把书名变成了某一类小说的通称。说话人把《莺莺传》、《卓文君》、《李亚仙》、《崔护觅水》等故事列为传奇类,与灵怪、公案、神仙等并列对举(见《醉翁谈录·小说开辟》),可见它只是小说的一个类别。谢采伯在《密斋笔记》自序里说:“经史〔疑脱及字〕本朝文艺杂说几五万馀言,固未足追媲古作,要之无牴牾于圣人,不犹愈于稗官小说传奇志怪之流乎?”更明白地把传奇和志怪并举,作为这一类型小说的通称了。元人夏庭芝《青楼集序》则说:“唐时有传奇,皆文人所编,犹野史也,但资谐笑耳。”又作了具体的说明,但对传奇的评价却不高。明代人如胡应麟等才明确地把传奇列为小说的一大类,而且给予了较高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