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有土,男,教授,博士生导师。1945年7月生,1982年湖北财经大学法律系民法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专业方向为商法理论与实务、社会保障法。主要著作有:《商法学》(全国统编教材)(主编)、《社会保障法》(专著)、《保险法概论》(主编)等,在《法学研究》、《法学》等刊物上发表民商法论文几十篇,并多次获省部级科研奖励。广泛参加了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1998年参加“中美法学教育研讨会“,2000年11月在澳门参加国际性学术交流活动。获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目前主持完成司法部“商法基础理论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