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证券市场日新月异的发展和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产生,新技术、新制度、新观念、新理论在证券市场中可谓是波诡云谲般涌现。在这样一个充满变革和创新的年代,我深知本书的内容是很精浅的,它只能反映当时历史条件下的思考。按我的初衷,本书是对我这十多年年来从事证券法研究和实务的一个简要的总结和回顾,它代表了一段历史。在国际上,各国证券监管机构履行监管职责的一项关键职责是监管信息披露,监管当局往往把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视为维护资者利益最根本的尚方宝剑。监管信息披露所要达到的目的,是确保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或社会公众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新颖的信息,在所披露的信息中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得大遗漏,从而使投资者获得准确无误的信息并据此作出投资判断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