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爱国,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学学士,法理学硕士,法律史博士。研究领域涉及法律史学、法理学和英美侵权行为法学。代表性的学术著作有:《英美侵权行为法》,《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和《破解法学之谜》。李桂林,法学博士后,华东政法学院法学院副教授。199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博士学位;2000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出站。研究领域涉及法律史学和法理学,代情性的论文有《论拉兹的法律制度理论》等,代表性的著作有《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等。郭义贵,法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9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博士学位。在《北京大学学报》、《中外法学》、《法学评论》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独译论文2篇,独立译著2部。参编《罪之鉴——世纪之交中国犯罪学基础理论研究》(全二册)。本书写作的指导思想是:材料准确。在介绍法律思想家们的法律思想的时候,尽量客观、忠实地反映他们的思想。在写作过程中,能够用原始材料的,尽量用原著,其中包括外文原著和中文译著。语言应用要尽量合乎本科生的教材。断代研究:在编排条例上,一条线索是以人物为主线,另外一条线索以时代为主线。在内容上,人物可能不多,但是应该反映那个时代的典型时代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