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民,男,1950年生,浙江宁波市人。现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1979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研究班(试点)。198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获史学博士学位。自1985年以来,已为各类学生开设了《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唐律研究》、《法文化专题研究》等法学课程10门。近年来,在高校、国家机关、司法机关、企业等单位作了《中国依法治国「口]题》、《中国审判方式改革研究》、《司法改革与司法公正》、《干部的法律素质与依法治国》、《中国法制史研究》等专题学术报告。1994年11月赴德国帕桑大学为德国学生讲学一年。1998年12月在香港大学作了关于中国审判方式改革的学术报告。2001年3月赴美国交流诊所法律教育。已出版了个人专著《上海法制史》、《唐律新探》和《古。代东方法研究》,主编、参编了其他著作27部。在国内外发表论文130篇,其他文章180篇。主持、参加了2个国家重点项目、7个上海市重点项目、3个福特基金项目。已获上海市和司法部等的学术成果奖项lO余项。被上海市检察官培训中心、浙江财经学院、南京经济学院等聘为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中国监获学会监获史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协调员、上海市法制讲师团高级讲师、上海市政治学会理事、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