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的写作目的是首先是为了教学。几年来,在为其所在的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各类研究生讲授法理学课程的过程中,作者发现并没有一本合适的教学用书,因为几乎所有的法理学教材都是为本科生准备的。另外,鉴于作者所在学院“国际经济法”的专业特点,考虑到大多数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在授课过程中引入了一些比较法学的内容,收效不错,形成了一六以法理学为主干,包含着比较法学成分的课程。本书就是这些课程的总结。按照我国现行的教育体制,研究生阶段的学习需要以同专业本科阶段的知识为基础,所以,如果用作教学,本书也应该是在系统学习了本科阶段的法理学课程或研读了教科书的基础上,再来使用的。全书更像一个若干不同专题的集成。当然,所涉及的都是法理学和比较法中的基本的、重要的主题,希望通过这些主题的研究,启发人们在两个领域中的深入学习;同时,搭建一个跨分科的学科基点,开拓法学的思维。